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82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700万元(含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12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83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37万元,于2017年4月1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4月11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A-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总经理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10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7120100100168888)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13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完毕。专项账户注销后,与兴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8-056)。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投资建设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文化创意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共计771.59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2019-049)。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自筹资金继续建设德艺文创产业基地项目。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