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235,545,1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6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数19,075,7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216,469,4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07%。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数19,075,7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会议(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1,1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9%%;反对869,4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1%;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7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83%;反对869,4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576%;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34,670,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6287%;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369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201,2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5.4156%;反对869,9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5603%;弃权4,600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0241%。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胡峰律师、达代炎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