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依托警税协作机制,成功破获“2.08”山东省首例平台企业涉税犯罪案件,涉案增值税发票共计2.7万余份,涉案金额21亿余元。

据了解,此案中德州某创业公司为有进项发票需求的个人在经济产业园区注册成立空壳公司800余家,进而为受票公司虚开发票,是典型的“互联网+虚开发票”犯罪。

近年来,灵活用工平台在稳定就业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同时乱象频出,多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也严重影响了平台的健康发展。

那么,灵工平台究竟应该如何为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提供合规服务,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呢?

关于灵活用工平台如何戴好“合规”这个紧箍咒,今天从五个数字来和大家分享。

一项资质

一项资质

在灵活就业模式中,灵活用工平台需要获取“委托代征资质”才能进行委托代征平台按照资质证书上规定的代征税种、税率,在资质有效期内给自然人进行代扣代缴。

目前,包括天津、湖南、山东等十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关已经授权多家企业开展委托代征个税业务。

但是还存在一部分伪”灵活用工平台“并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其宣称“委托代开”只是一种吸引客户的噱头,其业务模式实际是参与到用工单位与劳务提供者的三方关系中,以平台自身的名义向用工单位开具发票。

另外,河南省某县税务机关近期对某灵活用工平台进行了检查,认为其以“生产经营所得”代征自由职业者个税错误,应以“劳务报酬所得”代征。税务机关对通过该平台代开发票的个人追征税款、对平台征收个人少征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这个案例说明,即便相关平台拥有代征资质,也不能错误适用税目和税率,导致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灵活用工平台,不能虚假宣传拥有委托代征资质,更不得开出资质范围外的发票。

正如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中,明确工作重点聚焦在涉税中介发布涉税服务虚假信息。一旦被认定为涉嫌虚假宣传或虚假广告的信息,各地税务、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两亿人

两亿人

在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约2亿人。

这两亿人通过平台实现就业,灵工平台需要为其发放报酬并代扣代缴,这其中就必须搜集广泛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等。2亿人的敏感信息一旦遭到泄露,或者被不法分子进行售卖,可不是个小事情。

之前,湖北某灵活用平台就曾大量购买借用自然人身份信息,签订虚假的劳务合同,虚构平台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最终被税务机关查处。

鉴于此,灵工平台一定要充分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防患于未然。建议灵工平台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具体明确、通俗易懂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2)以显著方式公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获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3)事先对灵活就业者所需提供的个人信息范围进行评估,仅收集必要范围内的个人信息

只要是涉及到信息收集和处理的,灵活用工平台就应该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性。除了做好收集之外,还应该规范内部员工行为,避免出现因牟利违法出售公民信息的行为。

三方合作关系

三方合作关系

灵活用工,区别于常规的劳动关系,在灵活用工平台条件下,企业和就业者之间属于合作关系。

  • 企业在灵活用工平台发布众包任务,验收工作成果,将任务结算款支付给平台,平台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平台承接企业的外包任务,再分包给自由职业者,将结算款支付给自由职业者,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自由职业者实名注册认证、网签协议之后承接业务,最后获得任务收益。

值得注意,灵活用工平台上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合作关系也必须建立在真实业务基础上。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缴纳员工社保和个税,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平台服务公司合作,在尚无灵活用工资质与相关配套保障的前体系,借着“灵活用工”的名头将正式员工改变为临时用工。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过去四年,灵活就业连续4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灵活就业是从员工角度而言,而从企业用工角度就是灵活用工。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到要“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首次从政府正面肯定了灵活用工。
  • 2020年,报告中特别提到“我国包括灵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补贴,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等多项利好灵活就业模式的举措。
  •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支出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

灵活就业成为“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抓手。随着社会对待灵活用工的观念逐渐转变,国家对灵活用工的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只要坚持合规,灵活用工平台一定会发展的更好。

五个月整改窗口期

五个月整改窗口期

2022年4月18日,国税总局、网信办、市监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强化对涉税中介服务的监管。

作为涉税中介的灵活用工平台,也是监管对象之一。

之前,部分平台包装“灵活用工、代发薪资、任务众包、财税服务”等服务,实际虚假宣传根本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这些违规行为现在也会被税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打击!

今年9月底前,三部门将会对查处的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的具体案例形成4类清单。

对于灵活用工平台来说,之后的线上宣传推广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合规开展税收策划服务

2)杜绝虚假宣传行为

3)谨慎解读税收政策

平台经济的发展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三部门将对于涉税中介形成常态化管理。

灵活用工平台要想长远发展,无论是从个人信息保护,还是从平台宣传服务方面,灵活用工都务必戴好合规这个“紧箍咒”,从源头规避相关风险,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