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滨城征预公告〔2022〕7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2宗,地块1、地块2拟用于市城区南部片区住宅项目建设,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为市城区南部片区住宅项目,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市西街道办事处、杜店街道办事处。

东至渤海十八路;

南至市西街道办事处泰山社区居委会土地;

西至杜店街道办事处先研院社区居委会土地;

北至杜店街道办事处先研院社区居委会土地、滨州市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西街道办事处泰山社区居委会、杜店街道办事处先研院社区居委会。

用途:居住用地。

地块2为市城区南部片区住宅项目,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市西街道办事处。

东至中石化滨南采油厂油田用地;

南至市西街道办事处泰山社区居委会土地、滨州市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至杜店街道办事处先研院社区居委会土地;

北至市西街道办事处泰山社区居委会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西街道办事处泰山社区居委会。

用途:居住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0日,由滨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以上2宗地块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滨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继光;联系电话:0543-3180859。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本文来源:掌上滨州综合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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