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舒适度好不好

小区物业很重要

赶紧来打分

看看你家小区的物业服务

属于“几星级”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今年我市创新出台《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6月起每三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物业企业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等均被纳入考核评定范围,根据每季度公布的评定结果进行相应奖惩,实现物业服务“优胜劣汰”,激励物业服务企业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提升业主居住的舒适度和满意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市首次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开展星级评定。

收费高?

那服务必须“质价相符”

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市场的甲乙双方协商议价。在此基础上,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将我市全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从高到低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收费等级。一级为最高,高层住宅小区每月标准收费大于2.2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小区每月标准收费大于1.6元/平方米的为一级收费;五级为最低,高层住宅小区每月标准收费小于等于1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小区每月标准收费小于等于0.4元/平方米的为五级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细分表

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相对应的,物业服务质量星级也是从高到低划分为“五星(优秀)、四星(良好)、三星(达标)、二星(基本达标)、一星(不达标)”五种服务星级,获得每一种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的对应分值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各有不同。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细分表

五个“星级”

不达标就得接受史上“最严扣分”

究竟得多少分才是服务达标?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对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满分100分,共包含公开服务信息(2分)、服务行为规范(10分)、安全生产(10分)、公共区域保洁(15分)、公共绿化养护(8分)、公共秩序维护(16分)、装修服务管理(13分)、共用部位维护(6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20分)等九大类30条物业服务事项,每条对应得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根据存在问题和完成程度每项逐个进行打分。其中,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扣8.0分,飞线充电的扣6.0分、杂物堆积扣4.0分,未开展业主满意率调查的扣6.0分,满意率低于60%的扣4.0分。

同时,我市在上述物业服务事项基础上设立“负面清单”,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开展创城、配合“城管进驻社区”、智慧城管平台采集派件问题整改等11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情形,视情节轻重对原有得分值进行倒扣分数,最终计算总分。

根据《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表》,“负面清单”每项分值权重均为10分,其中被市级通报的将倒扣10分、被县(区)级通报的倒扣9分,被市级(含)以上媒体曝光的倒扣10分、被市级(含)以上投诉信访平台转办的倒扣10分,当季度智慧城管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5分(含)以下的倒扣10分,堪称史上“最严扣分规则”,由此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我市要求小区物业建设“红色阵地”,从组织建设、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社区党组织满意度、街道党工委满意度五大项设立“红色物业”党建考评机制,考评总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60分(含)至70分(含)的为“达标”,70分以上至85分(含)的为“良好”,85分以上的为“优秀”。

物业“优等生”

“金牌”称号奖励 人人有机会成“评委”

物业服务中的“优等生”将受到什么奖励?根据《实施办法》,一年内评定为三星(含)以上累计达4次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市物业主管部门将对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发文表彰并信用加分。其中,4次四星且“红色物业”党建考评结果为达标(含)以上的,将由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发文授予“县(区)级金牌服务“红色物业”小区”年度荣誉称号;4次五星且“红色物业”党建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由市城管局发文授予“市级金牌服务“红色物业”小区”年度荣誉称号。

“有了这些星级评定,不仅能够帮助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自己小区物业服务处于怎么样的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小区之间的物业服务横向对比和良性竞争,还将成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竞标、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重要衡量标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占有率至关重要。”市城管局安全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说。

保证客观公正性

谁可以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星级评定?

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根据《实施办法》,星级评定将由县(区)、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以邀请消防、电梯、价格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驻点社区城管队员、“智慧城管”问题采集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专家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机会行使业主权益给自家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打分,实现社区共治、共管、共享。

物业“差生”?

信用减分、通报、上“黑名单”、被更换

我市将通过实地检查、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并发布物业服务企业触犯“负面清单”的通报,同时运用于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触犯“负面清单”之一而拒不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季度对所涉及小区在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认定为“一星”。

物业服务中的“差生”将会受到哪些惩罚?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对评定为一星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进行集中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的,我市将根据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予以信用减分并通报、曝光,列入辖区重点监管对象,涉及违法违规的,还将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一年内评定为一星累计达4次的,我市将该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列入行业黑名单并通报、曝光,同时发函建议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主表决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评定为二星的,我市物业主管部门将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未整改的,对于存在的问题,根据《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所对应的信用减分标准逐条予以信用减分并通报;一年内评定为二星(或以下)累计达4次的,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督促重新选聘项目负责人。

对拒不参与星级评定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区)物业主管部门将该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列入行业黑名单并通报、曝光,同时发函建议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主表决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小区的楼道公示栏、客服中心收银台等醒目位置主动公示本小区的收费标准、收费等级以及每季度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维护业主的知情权,并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于未公示或公示与实际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我市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1条的规定,对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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