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想过法庭能将庭审地点定在家门口,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是办实事的好法院!”,八十几岁的被告王某某感慨地说。

近日,榆阳区法院郭家伙场法庭走进乡村,在当事人的家门口就一起民间借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被告罗某向原告王某借款1万元,由被告王某某提供担保,后原告向二被告索要借款本息未果诉至本院,在书记员送达传票时,被告王某某提到其已逾80岁,居住地离法庭较远,没有交通工具,愿意参加庭审但确实无法到庭。法官书记员综合考虑到被告王某某的身体情况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地点定于被告王某某的家门口。

近年来,郭家伙场法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走进乡村、走进田野、走进当事人的家门口,开展便民举措,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心上,受到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审 核:白 丽

作 者:陆亚莉 郭小晰

编 辑: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