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城市封闭小区业主为解决小区公共绿地、安保、卫生、物业费等公共权益而成立的民间组织。《大理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业委会的定义是:

“业主委员会为小区自治组织,对小区业主的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有制止及要求立即改正的权利,有义务对小区的各种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对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监督职能,有权利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有权利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委会成立困难是全国普遍现象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明文要求。对于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所在地方的房管行政部门应督促或强制成立。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业主往往因不熟悉物业管理条例、不熟悉业主委员会建立流程等原因,致使业主大会迟迟未能主动成立。当遇到侵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例如物业公司不作为,需要选聘新物业)时,才会想到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行使权利。

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相关政策不清晰、管辖范围模糊、物业纠纷问题复杂、业委会选举流程严格等原因,成立业委会其实是比较困难的,大理市内的一些新、旧小区至今也没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对于居民自制的缺位问题,大理市制定的工作计划是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或选举业委会的小区,组建由社区“两委”成员、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委会,暂时履行业委会工作职责,并且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工作全覆盖。

大理市工作完成最新情况

据官方近日发布的消息,针对小区业委会成立困难问题,大理市印发了《大理市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案》《大理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工作手册》,成立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已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356个,建立党建工作组249个,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或选举业委会条件的居民小区,选派党建指导员168名,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168个。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并有权直接敦促和督促物业公司实施好相关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负面清单

2022年4月18日,大理州发布并实施了物业服务企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各县市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按照负面清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考评打分并上报,考评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负面清单制度的“红黑榜”主要由考评单位盖章决定,涉及的是“准入”问题;业主委员会则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和要求来决定“去留”问题。这两种措施都对物业公司产生约束力,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注:文章部分资料内容来源大理州、市政府网站、"苍洱党建"公众号,滇西房网综合整理采编,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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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排版/值班: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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