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陕西省西安监狱原筹建处主任、陕西省益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延平(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延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延平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伙同他人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监外执行;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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