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2月24日,一位新婚丈夫辞别还在床上休息的妻子,驱车来到公司上班,他和妻子刚结婚三个月,正是浓情蜜意之时,两人每天都会通过电话来以解相思。

图|雪莉谋杀案

但奇怪的是,他今天拨通家里的电话后,却没人接听,而打给妻子工作的单位,则被告知妻子没来上班,这虽然让他有些疑惑,不过却也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妻子趁着休息出门了。

可他没想到的是,在当晚下班回到家中时,迎接他的却是妻子冰冷的尸体,他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妻子,崩溃的跪倒在地,不敢相信早上还和他有说有笑的爱人,就这样永远离开了他。

随后,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取证后,负责此案的警官将其定性为入室盗窃谋杀案,虽然被害人的父亲,一直声称这位丈夫的前女友有重大嫌疑,但警方却并没有相信他。

在案件发生一周后,警方找到了被害人丢失的宝马车,虽然在车子里面找到了几枚指纹和几根棕色的头发,但也仅此而已,案件进度就这样陷入停滞,随着时间流逝,此案也就成了悬案。

直到23年后,警方在梳理陈年旧案时,此案才被一名警官重新注意到,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这名警官对此案进行了初步调查,而调查结果,却让他不寒而栗。

此案所有相关物证,皆被人冒名领走,仅剩一份在死者胳膊上的牙印里提取的唾液样本得以侥幸留存,也就是说,若想侦破此案,仅能从这份唾液样本上下功夫,这使得案件的难度直线上升。

这位新婚丈夫名叫约翰·鲁腾,被害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名叫雪莉·拉斯穆森,是格伦代尔中心的护士长。

图|约翰·鲁腾与雪莉·拉斯穆森

约翰自大学时代起,就是一位阳光开朗的大帅哥,很受女性喜欢,在约翰25岁时,他认识了大自己两岁的妻子雪莉,两人在经过一年的恋爱后,在1985年11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在结婚后,约翰和雪莉的感情非常好,他们每天在工作之余,都会通过电话来关心对方,这对恩爱的小夫妻,让很多人都羡慕不已。

如果没有意外发生,那如此恩爱的两人,想必可以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但命运就是如此残酷,在两人结婚的三个月后,厄运就降临在了他们身上。

1986年2月24日,约翰像往常一样早起上班,早上八点钟,约翰到达公司,他本想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候妻子,不过想到妻子昨天很晚才睡,估计现在还没醒,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忙完上午的工作后,约翰认为妻子在这个时间应该已经起来了,于是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可电话却无人接听,约翰以为妻子可能又上班去了,便拨通了妻子办公室的电话。

可接听电话的却是妻子的助理,助理告诉他,今天从来没有看到过妻子,这让约翰心里生出几分疑虑。

不过约翰转念一想,妻子今天可能起得比较晚,也没有时间去上班了,她也许只是因为什么事情外出,恰好不在家而已,想到这里,约翰就打消了疑虑,继续忙起了工作。

时间很快来到了下班时间,约翰开着车向家里驶去,当他来到自家门前时,却惊讶地发现,自家的车库门是开着的,门前散落着破碎的玻璃,而雪莉平常驾驶的宝马车也消失不见。

如此一幕让约翰心中突然生出不祥的预感,他慌忙地打开房门冲进客厅,可眼前的一幕,却让这个新婚丈夫,崩溃的瘫软在地,他的妻子雪莉,身披浴袍躺在客厅的地板上,身下是一滩猩红的血迹,早已没了呼吸。

图|警方勘查现场

当地警方在接到约翰的报案后,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仔细勘查后,警方发现客厅中的一对价值不菲的音响翻倒在地,而音响的连接线却被整齐的放在了大门入口不远处。

而本该陈列在客厅木架上的花瓶,却破碎了一地,同时警方还在客厅沙发上发现了一条毛毯,上面有着两个烧焦的圆孔痕迹,经过初步判断,警方认为这是凶手为了减小枪声,所以将毛毯当成了消音器。

随后,法医对雪莉的尸体进行了尸检,结果显示,雪莉在24日上午十点左右遇害,而且她在遇害前应与凶手进行了激烈的搏斗。

雪莉右眼淤青严重,应该是被那个破碎的花瓶砸中,而在她的左前臂上,法医发现了一个明显的牙印,并用拭子在这个牙印上提取到了唾液。

而雪莉的死因,则是中枪而死,在她的胸前有三个漆黑的洞口,结合那个烧焦的毛毯,警方判断,凶手应该是向雪莉开了第一枪后,才反应过来枪声过大,于是就用毛毯将手枪包裹,再次对着雪莉连开了两枪。

在获取了以上信息后,此案负责人梅耶尔警官,首先对约翰进行了问询,因为根据常理来说,妻子遇害,丈夫是凶手的概率非常大。

不过约翰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因为不管从作案动机、作案时间,还是现有证据来看,没有任何一项是指向约翰的。

在排除了约翰的嫌疑后,梅耶尔警官经过对现有证据的仔细分析后,认为这是一场入室盗窃谋杀案,并且还原了案发时的大致经过。

图|被害人雪莉手臂上的牙印

梅耶尔警官告诉约翰,凶手本来的目的应该是客厅的音响系统,因为案发当天是周一,窃贼认为家里应该没人,所以在搬动中并没有刻意的隐藏声音。

但窃贼没想到的是,雪莉今天碰巧在家休息,于是正在二楼休息的雪莉,在被这些声响惊动后就下楼查看,她在发现有窃贼在搬动音响后,立即回头向二楼跑去,想按下二楼的警报按钮。

而此时,窃贼也发现了雪莉,为了防止她报警,窃贼迅速追上楼梯抓住了雪莉,不过窃贼没想到的是,雪莉作为一名医疗工作者,对于人体结构非常熟悉,自己反而被雪莉用手勒住了脖子。

凶手立即奋力挣扎,并在雪莉的手臂上咬了一口,趁着雪莉因为吃痛而松懈,凶手挣开了雪莉的束缚,并恼羞成怒地对雪莉进行了毒打,最后掏出枪来射杀了雪莉。

而且梅耶尔警官认为,凶手应该是两个人,因为如果要偷窃音响这种大物件,必然在事先准备好了车辆来运输,也就是说凶手是开车来的,而雪莉停在车库的宝马却消失了,一个人不可能开两辆车。

所以梅耶尔警官判断,凶手应该是两个人,他们本来只是想偷窃财物,却不想最后杀了人,惊慌之下就准备逃跑,不过在看到车库里停着的宝马车后,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就顺手将车开走了。

而梅耶尔警官之所以如此推测,除了现有的证据外,更重要的是,就在前不久,距离雪梨家不远的地方,曾经发生过两起入室盗窃案,而这两起案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窃贼盗窃时正好被回家的屋主看到,随后窃贼对屋主进行了射击,幸亏房主跑得快,才没有受到伤害,根据这名屋主所说,窃贼是两名拉丁裔男子。

事后,警方在盗窃现场找到了数枚38口径的弹壳,而雪莉身上的三处伤口,正是由38口径武器造成的。

在此情况下,梅耶尔警官认为这三起案件应该都是同一伙人所为,于是就将这三起案件并案调查,不过有人却对此并不赞同。

图|内尔斯·拉斯穆森

1986年2月25日,雪莉的父亲内尔斯找到了梅耶尔警官,希望警方能够仔细调查约翰和他的前女友,内尔斯说自己女儿很可能正是被他们俩害死的。

梅耶尔警官对此很是疑惑,因为根据警方调查,约翰已经被排除了嫌疑,那他的岳父为何要声称是他害死雪莉呢?约翰的前女友又是怎么回事?还不等梅耶尔警官追问,内尔斯已经娓娓道来。

原来约翰在上大学时,是校篮球队的队员,因为长得高大帅气,而且谈吐幽默,所以非常受女孩子喜欢,其中同为校篮球队一员的斯蒂芬妮·拉撒路是其中追的最凶的一个。

本来关于约翰前女友的事情,雪莉并不知情,可谁想就在雪莉要和约翰结婚的前夕,斯蒂芬妮却强行闯进了他们的生活。

有一天,斯蒂芬妮突然在没有接到任何邀请的情况下,来到了雪梨家,她手里拿着一块滑雪板,声称想让约翰帮忙打个蜡。

表面上看,斯蒂芬妮只是正常的来求助朋友,可同为女人的雪莉知道,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借着打蜡的借口,向她挑衅来了。

因此,在斯蒂芬妮走后,雪莉就同约翰大吵了一架,约翰一再保证自己早已同斯蒂芬妮分手了,而且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联系过了,雪莉这才稍微消了些气,不过她还是不想让约翰给滑雪板打蜡。

可约翰并没有听她的,反而告诫雪莉,斯蒂芬妮这个女人性格极端,还是不要招惹为好,雪莉虽然不甘心,不过却也不想让男友太过难做,就不在提这件事。

图|斯蒂芬妮·拉撒路

几天后,斯蒂芬妮再次突然拜访,不过这次她倒是有正当理由,她是来取回自己的滑雪板的,雪莉亲手将滑雪板归还给了她,并直接跟她挑明了,希望她以后不要再来了,这里并不欢迎她。

本来雪莉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可在几天后,斯蒂芬妮却再次来到了雪梨家,虽然这次她只是问了句约翰在不在就走了,可雪莉却非常伤心,甚至打电话向父亲哭诉。

原来,雪莉平常上班是要比约翰早的,可今天却因为一些事耽搁,所以比约翰出门晚,然后她就遇见了斯蒂芬妮,这就让雪莉怀疑,是不是自己每天上班走后,约翰都在和这个女人在她的家里鬼混?

约翰在得知此事后,却表示这就是个巧合,他真的没有背着雪莉见过斯蒂芬妮,经过一番安慰后,雪莉最终还是相信了约翰,不过雪莉希望约翰能直接插手此事,让斯蒂芬妮离开他们的生活。

可约翰还是那句话,他认为斯蒂芬妮性格太过偏激,解决此事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搭理她,等时间一长,斯蒂芬妮自然会离开。

可惜,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如同约翰所想,斯蒂芬妮眼看挑拨不成,就直接向雪莉摊牌了,她跑到雪莉上班的地方,扬言她和约翰从来没有分开过,并威胁雪莉,如果她得不到约翰,那其他人也别想和约翰在一起。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罢了,内尔斯告诉梅耶尔警官,在雪莉和约翰结婚后,斯蒂芬妮仍然不知收敛,经常跑到雪莉家捣乱。

从以上事例中就可以看出,斯蒂芬妮这个女人已经偏执到疯狂的地步,所以,内尔斯认为女儿的死很可能与斯蒂芬妮有关。

梅耶尔警官在听完内尔斯的叙述后,表面上答应会对斯蒂芬妮展开调查,可实际上,梅耶尔警官却对此不以为意。

因为,根据梅耶尔警官多年的办案经验,雪莉案是入室盗窃案的可能更高,而且,当梅耶尔警官跟约翰谈起斯蒂芬妮时,约翰承认斯蒂芬妮在感情上是比较偏执,但要说她为此杀人,约翰却认为不可能。

梅耶尔警官觉得约翰说得有道理,于是就回复内尔斯,表示已经排除了斯蒂芬妮的嫌疑,就这样,雪莉案被彻底定性,警方将目光全部集中到了那两名盗贼身上。

图|雪莉丢失的宝马车

案件发生一周后,警方终于在洛杉矶一处偏僻区域找到了被害人雪莉丢失的宝马车,可除了在车上找到几根棕色头发和几枚指纹外,并没有找到其它可以进一步协助警方破案的线索,那两名盗贼也不知所踪,就此,雪莉被害案成为了悬案。

虽然后来内尔斯又多次找到梅耶尔警官,希望警方可以再次调查下斯蒂芬妮,他还是认为女儿的死,绝对跟斯蒂芬妮有关系。

而且在内尔斯看来,警方认定的盗窃理论也充满了疑点,比如一般窃贼在偷窃时,发现家里有人,不都是先跑么?为何到了雪莉这里,反而是要杀害屋主?

可不管内尔斯怎样争辩,警方还是认定了雪莉案就是盗贼所为,后来警方被内尔斯搞得不胜其烦,就不再接取他的电话。

即使如此,内尔斯也不曾放弃寻找真凶,他一边对外发出悬赏寻找真凶,一边联合电视台制作了雪莉被害案的纪律片,希望舆论的压力,可以让警方改变想法,然而内尔斯最后还是失败了,警方的态度依然坚定。

就这样,雪莉案因为找不到盗贼而成了悬案,直到几年后,内尔斯突然在电视上看到了DNA技术问世,连忙给警局打电话,希望警方将现场找到的DNA进行比对。

可即使内尔斯表示,自己愿意支付DNA比对需要的费用,可警方还是没有答应他,因为在警方看来,连嫌疑人都没有,又拿什么比对呢?至于斯蒂芬妮,那只是内尔斯一个人心中的嫌疑人而已。

时间飞逝,转眼间来到了2001年,洛杉矶警署组建了重案调查组,专门处理那些陈年旧案,雪莉案也因此被重新整理。

可调查组成员,心理学家詹妮弗·弗朗西斯在整理雪莉案时,却发现雪莉案的所有证据,全在1993年10月11日这天,被一个名叫菲尔·莫里特的警员从证物室取走了,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归还。

图|詹妮弗·弗朗西斯

詹妮弗觉得事情非常奇怪,就连忙联系了取走证物的警员,可却从这名警员口中得知,雪莉案的证物不是他领取的,应该是别人伪造了提取记录。

这个消息,让詹妮弗心里更加疑虑丛生,雪莉案中到底有怎样的隐情?又是谁有这么大能量,可以将雪莉案的证据全部取走,还伪造了记录?

怀着这些疑惑,詹妮弗再次研究了雪莉案的卷宗后,突然发现当年法医在雪莉手臂的牙印上提取的唾液样本拭子,并没有出现在证物一栏,也就是说这件证物可能还被存放在法医的冰箱中。

詹妮弗想到这里,连忙给法医部门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帮忙寻找这份拭子,经过法医们的仔细搜寻后,终于在冰箱的角落里,找到了这枚被遗忘的唾液拭子。

随后,法医立即对这份拭子做了DNA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发给了詹妮弗,詹妮弗马上将其和警方的DNA数据库对比,却发现在数据库中并没有与其匹配的DNA样本,只能确定这份DNA的主人是女性。

到了这一步,詹妮弗已经无法继续查证下去了,只能将雪莉案再次归档,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很疑惑,为什么詹妮弗不把这份DNA和斯蒂芬妮做对比呢?

其实,这还真不能怨詹妮弗,因为在雪莉案的卷宗上,完全没有提到过斯蒂芬妮这个人,梅耶尔警官与内尔斯的谈话,同样没被记录。

因此,詹妮弗在不知道斯蒂芬妮的情况下,自然也无法将案件进行下去,就这样,雪莉案再次陷入僵局。

时间飞速流逝,到了2009年,随着洛杉矶地区的治安大幅度提高,警局要隔很久才会接到一起刑事案件,闲着无事的刑事组警员们就将那些多年未破的悬案找了出来,想看看其中有没有可以侦破的案件。

其中一名叫马克·马丁内斯的警官,在这些未解悬案中碰巧看到了雪莉案,他在看过案件卷宗后非常好奇,因为DNA指向乃是女性,可案卷中并没有女性嫌疑人的记载。

此时的马克也遭遇了和詹妮弗同样的问题,不过与詹妮弗不同的是,被充分吊起好奇心的马克,居然将数百页的卷宗进行了反复研究,他认为一定有什么线索被他忽略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让马克在卷宗中找到了一处线索,他在数百页的卷宗中找到了唯一一条关于女性的记载,上面记录着,在案发一年半以后,约翰曾证实,斯蒂芬妮是自己的前女友。

图|约翰·鲁腾与斯蒂芬妮·拉撒路

更为关键的是,斯蒂芬妮这个名字让马克感到非常熟悉,他应该在哪里见到过这个名字,随后马克用这个名字在警方内部人员名单中一搜索,发现斯蒂芬妮居然是洛杉矶警局艺术品盗窃部门的高级侦探。

这一发现,让马克感到头皮发麻,他联想到雪莉案丢失的证物,瞬间一个大胆的猜测浮现脑海,雪莉案的证物失窃,不会是斯蒂芬妮干的吧?

马克这个猜测虽然没有证据,却完全能说得通,因为警局可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案件证物更是只有内部人员才有权限调取,所以这肯定是内鬼干的,而斯蒂芬妮又恰巧是警方内部人员,这一切未免太过巧合。

为了验证这一点,马克找到了当年负责雪莉案的梅耶尔警官,通过与梅耶尔的交谈,马克更加肯定了这个猜测。

因为根据梅耶尔警官所说,关于斯蒂芬妮的所有信息都有记载在雪莉案的卷宗中,而马克却并没有在卷宗中看到这些信息,那么很明显,卷宗被人篡改过,而这个人,很可能正是斯蒂芬妮。

随后马克调取了斯蒂芬妮的资料,发现她身上的疑点还有很多,比如在案发几周后,她曾向警局备案,说自己的备用枪械丢失了,而这把备用枪械,正好是38口径的,与被害者雪莉尸体上的枪伤一致。

在发现了这些疑点后,马克立即将斯蒂芬妮列为重点嫌疑人,按理来说,接下来就是直接盘问嫌疑人了,可斯蒂芬妮毕竟有着高级侦探的身份,如果最后证实她不是凶手,那后果绝不是马克能承担起的。

图|斯蒂芬妮·拉撒路(高级侦探)

于是,马克将自己掌握的线索上报给了部门主管罗伯特·布布,罗伯特在接到上报后,单独与马克聊了一段时间,在阐明了其中厉害关系后,批准马克继续调查,但这一切一定要在暗中进行,在没有决定性证据之前,不许向外透漏分毫。

马克在接到上司批准后,立即联系了几位信得过的警员和他一起暗中监视斯蒂芬妮,随后在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暗中采取了她的DNA,将其与雪莉案中提取的凶手DNA对比,结果完全吻合。

2009年6月初,两名刑事组警员找到了斯蒂芬妮,以需要她协助审讯为由,将她骗到了位于地下的审讯室,而之所以如此,则是因为警局曾规定过,所有进入地下室的人都要卸下身上携带的武器。

斯蒂芬妮和两名警员走进审讯室后,却并没有看到所谓的罪犯,反而被警员带到了平常嫌疑人所坐的位置上。

斯蒂芬妮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老警察,她立刻明白自己中计了,不过她倒也并不慌乱,反而与审讯人员谈笑风生,在被问起雪莉案时,她也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毕竟在她想来,所有与雪莉案相关的证据,皆以被她偷偷销毁,就算警方将她列为嫌疑人,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拿她没有办法。

可斯蒂芬妮没想到的是,一份险些被所有人遗忘的唾液拭子,却已将她所犯下的罪行彻底揭露。

警方这次之所以将她带来审讯室,除了骗取她的配枪外,主要还是希望她可以自首,可显然斯蒂芬妮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于是在她走出审讯室时,迎接她的就是一副冰凉的手铐。

2012年3月份,在雪莉被害26年后,斯蒂芬妮以凶手身份被送上了法庭被告席,随后经过法庭审判,斯蒂芬妮被判处了27年有期徒刑。

图|法庭上的斯蒂芬妮

其实,以如今的眼光来看,雪莉案并不复杂,可就是这样一宗案件,却需要26年的时间来侦破,大家觉得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欢迎大家在作品下方留言讨论!如果喜欢这起案件,别忘了点赞转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