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第一个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份担任公安部部长的人,大家知道是谁吗?此人名叫王芳,曾担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等职务。国务委员是副国级干部,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同时,他还兼任了公安部部长。那么,王芳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王芳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开始参加革命,他是山东人,所以加入了山东的抗日游击队,1942年,王芳进入鲁中军区,担任了敌工科科长,开始从事锄奸等方面的工作。解放战争时期,王芳担任了鲁中军区保卫部部长,继续从事政治保卫工作。那段时间,王芳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政治保卫经验,而且也在我党的带领下见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建国后,王芳留在浙江工作,担任了杭州市公安局局长以及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那段时期,王芳迅速稳定了浙江的生产生活秩序,剿除了很多潜伏在大陆的敌特,稳定了当地的生活秩序,巩固了新生的政权。

1964年,王芳晋升为浙江省副省长,当时王芳年仅44岁,正值年富力强的阶段,已经是副省级干部,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然而,两年后,也就是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王芳被“打倒”,并被关押起来。

被关押后,王芳失去了人身自由,不断被批斗,而且也不断转移关押地点。1968年2月28日,当时王芳正被关押在杭州西大街狮虎桥的一处秘密地点,他突然接到通知,让他收拾东西,转移关押地点。因为之前有过这种经历,所以王芳也没有多想什么,他以为这次又被关押到杭州的其他地点,谁知却被押送到机场,登上了一架军用飞机。

这架飞机比较特殊,押送的都是当时被“打倒”的干部,不过,每个人的四周都用白布隔开,不能说话,因此并不知道飞机上都是谁。当时这架飞机上一共有17名干部,被押送到北京,这17人都是上海市公安局或者浙江省公安厅的人,他们都曾参与审查过“18号案件”。

所谓的“18号案件”,指的是调查江青的一起案件,因为上世纪三十年代,江青曾在上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建国初期,罗瑞卿曾指示公安系统的干部调查过江青,形成了一份调查材料。而王芳也参与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十年特殊时期,江青把这起案件的材料带回北京销毁,不过,她害怕调查人员得知自己的过往,于是就诬陷上海市公安局搞了一批自己的“黑材料”。在这种背景下,公安系统的很多干部受到造反派冲击,一批优秀的干部被“打倒”,1968年,包括王芳在内的一批公安系统的干部被江青押送到北京,并被关押起来。

被关押后,负责审查王芳的是第三专案组,他们不断询问王芳到底整了多少江青的“黑材料”?那段时期,王芳坚贞不屈,勇敢地同错误的行为作斗争。不过,在狱中,他过得确实很苦。

根据王芳回忆:他们被关押期间,伙食主要分两个标准,正部级一天三餐,副部级一天两餐,王芳是副省长,按照副部级待遇,每天能吃到两餐,每餐是两个鸡蛋大小的窝窝头,两口就能吃完一个。也就是说,被关押期间,王芳每天只能吃四个窝窝头,日子过得非常苦。

毛主席得知王芳的情况后曾下达了释放王芳的指示,但“四人帮”并没有执行,后来还是王芳的妻子给毛主席写信,才使得王芳恢复自由。十年特殊时期结束后,王芳参与审判了“两案”,并在1983年担任了浙江省委书记,全面主持浙江省委的日常工作。

在这之后,王芳还担任了公安部部长以及国务委员,是新中国的副国级干部。晚年的王芳主要生活在浙江杭州,于2009年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