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
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县医院门诊看病费用能报销吗?报销多少。
官方回复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医保局第一时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您咨询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县医院门诊看病是否能报销及报销多少问题,根据德医保发〔2021〕52 号《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要求: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的医疗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门诊(含急诊,下同)医药费用。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在村(站)级、乡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 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 元。因县医院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故在县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无法给予报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若有疑问可致电(0534-5665810)继续咨询反映。
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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