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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

太原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核实:我市目前执行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为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失业保险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缴纳,根据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按照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维持2%不变,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小知识

  •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又叫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属于五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其作用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老人有一定的经济来源。”

  •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种社会保险。所谓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由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

本报综合整理

责编:刘婷

校对:张翠萍

审核:康煜 李青 白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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