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答|高温天气下经常跑外勤,可享受高温津贴吗?

通常不能,有例外。

因为外出办事与在高温场所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概念。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由于劳动者经常出外勤并不能当然得出其工作内容,即劳动成果系在高温天气下产生,因此不宜当然认为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倘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双方已就高温津贴发放达成一致,譬如出外勤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可以视为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那么劳动者可以此向用人单位主张高温津贴。

倘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主要外勤工作内容确实在高温天气下产生,譬如室外监督搭建展台、展棚、帐篷、广告牌等等,那么用人单位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有部分地区不以劳动者是否出在高温条件下工作为判断标准,那么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高温津贴。(参考,《》)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薪酬时需要考虑此项成本因素,而劳动者可据此向用人单位主张高温津贴。

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千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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