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答|离职协议如何约定可以避免被撤销?

尽到告知义务。

关于离职协议存在的法律风险,笔者在《》中予以指出,离职协议并不是万灵药,约定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费用已结清的内容并不能保障协议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仍然可能需要另行支付劳动者其他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千万不要以为签订老人协议就没有风险,劳动者也不要以为签订了协议就无法拿到合法的劳动报酬。

而在协议中,明确谁提出解除的事实,与整个协议可能被撤销存在极大的关联性。

倘若劳动者提出解除而用人单位依据协议支付款项,则表明用人单位并没有法定需要支付的义务,劳动者最终获得的款项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在职期间工资报酬、各项福利费用的结清以及离职的一种补偿。

相反的倘若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就有支付劳动者法定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双方可以就这部分进行协商调整。倘若双方仍然存在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未结清的部分,用人单位在没有明确具体金额的情况下,协议的约定仍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

因此,在协议中尽到列明以及告知,离职协议被撤销以及认定无效的情形会极大减少。

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千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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