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正安县森林防火禁火令》的

通 告

当前,全县正经历罕见连晴高温极端天气,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全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区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祭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点油灯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吸烟、野炊、烧烤、打火把、玩火等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

(六)烧杂草、烧荒、烧坟草、烧秸秆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六、违反本禁火令者,由林业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安县林业局

正安县公安局

正安县应急管理局

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1日

转自:微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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