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封建王朝通过设立各种科目,经过考试公开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科举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共历经一千三百余年。

科举不仅是一种中国文化,从社会管理变迁过程来看,科举制度也是一种社会智商、能力的培养、挑选、使用的社会性管理程序。他为社会智商能力的挑选提供了可见、可比、可控、可重复、可验证的过程及依据,提高了社会成员能力智慧培养、挑选、使用的“专业性、系统性、精确度及效率”。

科举制度得到全世界各种文化的认可接受,成为现代公务员制度、中高考制度、技能职称评定制度、体育竞赛、科研程序中的实验组/对照组的核心程序,是全世界普及度最高,使用度最广的“社会智商能力挑选”核心制度,也成为了全世界都复制拷贝执行的世界性文化。科举制对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观念和社会风尚都有重大影响。

早期的官吏选取制度

早在秦朝以前的时期,多采用世禄世卿制。既最高统治者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封自己的亲属,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权力,分别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贵族手中,而且世代相传,不能随意任免。这种世禄世卿制度,是与当时的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一体的,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逐级逐层类推下去,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系。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江南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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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起源

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于是便诞生了最初的科举制。隋朝的科举考试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由于科举考试公开进行,有规定的知识结构作为公认的主要录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平等地公开竞争,尽管此制当时尚不完备,但已显示其选拔人才的一定优越性。科举制度的产生适应了封建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朝廷,有利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

科举制的形成与完备

唐朝继承了隋创的科举制,并将其逐步完善。唐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制科名目繁多,其中较常见的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

科举考生来源由各级学馆荐举者称生徒;经州县荐举者称乡贡。乡贡名额由中央分配,上郡岁三人,中郡两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不受名额限制;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均可怀牒自列于州县参加考试,逐级选拔到京师,会同生徒参加尚书省考试。科举考试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当时有才识之士大都愿报考进士科,百人仅取一、二人;而明经科主要考核对经典的记忆,常十取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制科是按形势需要设科,命题大都与政事有关,往往出现有识之士利用策试大胆直言,针砭时弊,提出改革政治主张,其中曾涌现出一批有作为的政治家。

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开始设武科考试,由兵部主考,课试方法如文职明经、进士考试之制。武科考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以及马枪、翘关、负重等,从考生中录取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气且可为统帅者。如文职官吏要求参加武选,则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四十以下,强勇且能统率部队之人。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常以进士科称为宰相科。

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即由皇帝亲自出题考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殿试合格后分三甲发榜:一甲赠进士及第,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赠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登第后即可授官。

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唐宋科举考试同样存在封建官场惯有的人情请托、权贵干预等各种弊端,但通过公开考试,鼓励竞争的措施,使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扩大了官吏选拔途径,吸收大批中下层知识分子参加官府工作。同时选拔了一些才识之士,有利于提高统治效能。当时的名臣、名相、学者、文士大都出自科举,科举考试还推动文化教育的普及,影响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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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经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朱棣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坎。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可以免除差徭,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按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因此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当然通过举人获得官职的名额很少。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完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因此中进士也称金榜题名。因为贡士不会落榜,经过殿试后赐出身乃为进士,因此有时习惯上在会试考中后就称为进士。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科举制的末期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其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另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

科举的正式考试,沿袭明代的方式分为三个等级,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会试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到京城考试,也叫“春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贡士,贡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在会试考完以后的第二个月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即为殿试。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进士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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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的利与弊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始于明朝洪武时期,后经逐步完善,于明成华年间确定了八股文的形式。八股文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

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其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的范围,并且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考生都不得自由发挥。因其无论是题目、内容还是形式,都限制的太严,考生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反而不重视考生的实际学识,其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性都被大大限制限制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便一心钻研八股文的写法,对政治、社会实际情况缺乏了解,有些读书人甚至对人情世事缺乏了解,即使考上了也成为了通常所说的“书呆子”,缺乏实际为官的能力。

虽然八股文有着诸多弊端,但是就其本身也还是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首先,它为朝廷录用人才提供了统一规范化的标准。

其次,读书人从研习八股文中受到了儒家伦理道德的熏陶。例如明代既是八股文的黄金时代,也是知识分子史最为光辉和悲壮的一个时期。虽然明代贪官污吏众多,但是也诞生了诸如方孝孺、于谦、海瑞、杨涟、孙承宗等一批刚直不阿、至死不改初衷的名臣,其高风亮节和他们所具有的民族气节都与儒家经典的熏陶有着一定的关系。

再次,八股文在写作理论和技巧等方面可为后人借鉴。因八股文严格的限制了字数和规范,这就使得人们不得不在有限的字数里,酣畅淋漓而又字斟句酌地阐论文章的意思,若能将八股写好,是需要写作者在各个方面都有着深厚功力的。

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写道:“八股文若做的对好,随你做什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而像汤显祖、徐弘祖、吴承恩、曹雪芹都曾参加过科举,不能说他们创作《牡丹亭》《徐霞客游记》《西游记》和《红楼梦》时,从不曾在八股文中得益。

甚至到了民国时期,文人之间还以考过八股为荣。例如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陈独秀,在早年担任北大文学院长的期间,曾经问过当时的北大校长蒋梦麟考的是什么秀才,蒋梦麟回答是策论秀才,陈独秀非常得意,哈哈大笑,说自己考的是八股秀才,比策论秀才值钱,蒋梦麟连忙作揖。

当然也有很多人学问很好,甚至八股文写的也很好,却不一定能考中。其中最有名的应该是《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了,蒲松龄十九岁时就考中了秀才,然而之后却屡试不中,一生未能考中举人。而在当时考了一生也没考上秀才的人很多;很年轻就考上了秀才,到了四五十岁还在考举人的也不少;考中了举人又多次考不上进士的也大有人在。

到了清朝,有关于八股文存废的争议一直不断,双方争论的焦点无外乎以上几点。虽然在康熙时期曾经短暂废止过八股文,但由于当时没有新的科举选取方法,短短几年之后又恢复了八股文考试。

八股文作为科举制度之下的产物,其自身的命运早已和科举制度融为了一体,它的废除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决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宣布停止科举考试使用八股文,仅仅两年后,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次年起废除。

八股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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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试卷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

从科举制度诞生到废止的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人,举人、秀才数以百万,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举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也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

而科举所造成的反面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到了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然而即使科举被废,但它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时至今日也能看到不少痕迹。例如当今高考中的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不准卷面有痕迹,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某地区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都是科举的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