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法院已经判决我赢了,为什么我还拿不到钱?”
这种灵魂之问,相信多数律师朋友们都会遇到。遇到这种情况,确实很尴尬。不是自己代理的案子还好,如果自己是执行阶段的代理人,直接会被客户认定为“这个律师没本事”或者“这个律师不尽责”。
事实上,没执行到钱其实算是有进展了,很多执行案件中律师已经尽到了洪荒之力,可能连立案都立不上。以一个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的经历为例:
2022年7月22日第一次立案申请,被法院以双方互负义务为由退回。
根据(2021)浙01民终12329号民事判决书,互负义务的详情是: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租金4000000元、押金1000000元和装修保证金50000元共计505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50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3日起按LPR的标准计付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申请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1510136.99元。
为这个互负义务,我们修改了执行申请书的执行金额,直接把申请人应付的部分从执行金额中扣减。2022年7月28日再次提交立案。
这一次被退回的理由是要引用二审案号上传材料,还有就是不要计算利息的具体金额。
我们按照法院要求调整后,2022年8月12日再次提交立案,又被退回。这一次的退回理由是缺少抵扣通知书。
为了满足法院关于抵扣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通过微法院发送了抵扣通知书,又邮寄了一份抵扣通知书给对方,然后2022年8月18日再次申请立案。
又被退回。这次的理由是缺少一审二审判决书。没办法,继续补正。2022年8月24日再次申请立案。
再次被退回。这次的退回理由是抵扣通知书对方拒收,我们不可以自行抵扣。
法院电联的内容是:微法院通知对方的抵扣通知不算,因为邮寄的抵扣通知对方拒收视为没有达成抵扣。要求我们先把 1510136.99元支付给对方然后再申请执行,或者先把1510136.99元支付到法院再申请执行。
至此,陷入绝境。律师在不断承受客户的怒火中心力交瘁!无奈,只能动用私人关系寻求解决。
以上是真实的经历,相信也绝对不是个例。士帮忙解决。
来源:绝代刀笔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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