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明星李易峰嫖娼的新闻,铺天盖地,各路媒体纷纷涌出来报道和谴责,热搜一波接一波...
巨大的舆论下,却掩盖了另一桩人间悲剧。
江西一名12岁的女童,惨遭52岁的村支书强奸。
而且事发时间,还是在中秋节当天。
“12岁女童”、“中秋节”、“强奸”...光看到这几个字眼,我就毛骨悚然,愤怒不已,简直禽兽不如,丧尽天良!
讽刺的是,这事鲜有人知,报道很少,一向积极的媒体仿佛哑了火,集体失声...
一个戏子嫖娼,全网哗然。
一个女童被侵犯,却连热搜都上不了。
明明后者里面所映射出来的罪恶,比李易峰事件要可恨,可恶,可耻百倍,千倍。
毕竟相比嫖娼的性质,这可是一场血淋淋的犯罪。
我一直没写这起事件,一是因为官方迟迟没有回应,二是我打心底希望这是一个谣言。
但遗憾的是,昨天当地警方发布了通报,彻底实锤了。
说实话,看完那则通报,我心里特别难过,蓝底白字下代表的不仅是一个普通的性犯罪社会事件。
更意味着一个女孩的人生坠入深渊,被毁掉了...
所以,我必须得写,向世人揭露这个恶魔村支书的肮脏嘴脸!
最开始,有人在网上爆料,江西某个村子的村支书,在中秋节当天,强奸了一名年仅12岁的幼女。
网传说,因为疫情,女孩的父母都在方舱医院隔离,所以给了这名村支书可乘之机。
侵犯过程很恶劣,村支书先把小女孩哄骗到了村外的后山上,然后在那开始实施了强奸。
女孩反抗很激烈,最后弄得浑身是血,事后女孩哭着跑回了家中。
就这样,一个年仅12岁花季少女,被大了整整40岁的人渣给糟蹋了。
一个村支书,作为村子里的支柱,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干部,怎么下得去手的?还是人吗?
可以想象,一个柔弱无比的女孩在山里遭受侵犯时,该有多无助,多绝望...
中秋节,本来是一个家人团圆的美好日子,噩运却突如其来,你想想,女孩的家人该有多么痛苦,人渣村支书的恶行,有可能成为这个女孩一生难以挥散的阴影。
真的,不要小看这起事件的伤害程度。
摧毁一个女孩的清白,不亚于杀人。
看完这名村支书的禽兽行为,让我不禁想起那句骇人听闻的话: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旧社会里,有些村支书掌控压榨一整个村,成为村霸,土皇帝的现象很多。
很多人想不明白,已经2022年了,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村支书怎么如此肆无忌惮,横行霸道?
果然,有人在网上扒了扒这个村支书的面孔,没有那么简单。
发现这个禽兽,不仅是村支书,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
当地官方账号,也曾发过文章,专门表扬过他,说他在抗疫中表现优异,领导有方,还成了正面宣传人物。
但实际上,他在村里的口碑并不好。
这名村支书并不是本村人,他是去年才刚上任的,坊间传闻,村支书靠开设赌场发家致富,资产高达上千万。
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一个开赌场致富的人,为何能当选村支书?要知道现在的村支书是要政审的,不再像过去那般,只要当选就可以。
而是村支书的最低学历要求是高中,而这名村支书只是出众文化。
就算都是传闻。
外地人的身份,出现传闻本身,以及老百姓满意度,依旧能够当选怎么看都很诡异。
对此我们只能保持质疑,不断诘问,等待回复。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总之这个事件极为恶劣,一个懵懵懂懂的12岁小女孩,居然这个衣冠禽兽盯上,遭受罪恶之手的无情摧残。
这样的罪行,用怎样恶毒的词汇来形容,都算不得过分。
最让我感到气愤和恶心的不止这些?
是这个“村支书强奸幼女”的事情败露后,这个禽兽为了隐藏自己的罪行,跑到女孩家里,承诺给他们解决2个低保指标。
太无耻了!
拿着国家的福利和指标,为自己的兽行买单。
村支书这个行为,也不仅让人细思极恐。
我猜想这个人渣,这次也不是第一次做坏事吧?
鱼肉、压榨了多少百姓?
背后还有多少受害者?
一个村庄掌握在一个丧尽天良的强奸犯的手里,老百姓能有好日子过吗?
好在,他的恶行被及时曝光,被当地警方抓捕归案。
昨天,官方发布了相关通报。
但却引发了更大的质疑。
通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证实了爆料的真实性,确实发生了强奸案,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快人心!
问题出在另一部分,警方专门写了一段辟谣受害女孩父母在放舱隔离的传闻的话,呼吁不信谣,不传谣...
篇幅内容比案情还长。
这就有点多此一举了。
大家关注的是强奸案,是案情,是小女孩的情况...
家人有没有被隔离?真的重要吗?
说实话,有些敏感过度了,侧重点完全跑偏了,本末倒置。
要知道,这是一个村官强奸未成年的犯罪,是赤裸裸践踏法律的犯罪。
当下最应该做的,是加速案件审理和调查,而不是急于辟谣和甩锅。
后来有人在网上向警方求证,是小女孩的母亲在医院待产,父亲在医院陪同,并非隔离。
我想说既然如此,那就在通报上写清楚,何必支支吾吾,模棱两可。
通报没有回应大家的质疑?又怎么能让大家信服?
这样只会让谣言加剧,导致真相变得浑浊。
消除谣言的最好方法,就是呈现真相。
所以请认认真真写一份老百信能看懂的通报吧!
不管有没有被隔离,都不是女孩父母的错,究其本质,最需要惩罚的是那个人面兽心的村支书。
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处罚;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者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次我希望能从严从重处罚!
给社会和孩子一个交代。
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可以说是最不可饶恕的罪行。
每个人都曾是孩子,每个人也可能都会有孩子。
孩子是社会的底线。
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上演,愿那名被侵害的女生,可以愈合伤疤,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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