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宝山区法院的一份被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在网上流传,故事发生在五年前。

2017年5月25日,公安机关在店主餐厅内查获眼镜蛇三条,此时便可定店主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店主受压(但他们当天没有抓捕店主)。

5月26号,民警夏某(谎称自己姓吴),来到该餐厅以请领导吃饭为由,消费了5688元,包括但不限于两条大王和一瓶飞天茅台。

实际上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了,这大约是在告诉店主——“识趣点,请我们吃这顿饭,我们就不找你茬儿”(吃霸王餐不好听,意思意思给300块的烟钱)。

当时店主可能没有明白他们暗示的意思,所以这些人可能不开心了,于是就把店主按正常流程抓起来了(但是他们惯性的没有意识到还要付餐费)。

当然!更有可能是这群民警比较严谨,想要以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名义把人抓起来,就要有证据,所以顺便吃一顿野味固定证据(这应当就是那个“刑事侦查行为”,至于那瓶茅台虽然没有必要,但是谁能拒绝它呢)。

固定证据后,店主就被依法依规的拘役了四个月又十五天,还罚款了1000块。

店主出来之后想着,拘也拘了、罚也罚了,那他们在自己餐厅消费的钱应该会给。

但是没想到一等就是5年,于是在今年的3月份,店主向监察部门提出了诉求,但没想到以他们又以“核查后问题不属实”把事儿给了了。

而且在这个诉求当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竟然曾经敲诈勒索并且殴打过店主。

店主没有放弃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向法院提交了申请,法院同样没有支持店主的诉求,于是有了现在的民事裁定书,网上流传之后讨论的多了,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咳,现在就静待调查结果了。

壬寅年 八月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