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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案 惊 奇
健康梦很甜 我带你逐梦
2021年2月3日,河南省南阳市卫生监督局接到举报:举报人反映妻子杨某牙齿疼,于2020年4月4日到南阳某医院就诊,诊疗后医师为杨某进行了拔牙手术。4个月之后,大约是在8月份,杨某丈夫再次来到医院,说妻子不见了,“自拔牙后精神不正常,晚上不睡觉……”怀疑该医院超范围执业,口腔科未批准……
卫生监督员立即对该医院展开调查。不查不知道,这家医院还真是有问题!只不过是“其他”问题。
患者是熟人 私下收费?
2021年2月5日,卫生监督员对南阳某医院口腔科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查看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诊疗科目显示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结合科/******,有效期限自2018年07月30日至2023年07月29日。患者怀疑的“超范围执业,口腔科未批准”看来是不成立的。继续往下查。
卫生监督员在该院一楼口腔科见到执业人员胡某和张某,该院提供出胡某的《医师执业证书》,显示胡某执业类别为口腔,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执业地点为河南省,主要执业机构为该医院;张某的《护士执业证书》显示执业地点为该医院。
卫生监督员查看并提取该院口腔科门诊工作日志,显示2020年4月23日,患者杨某牙位左上4、5,右上4牙残根拔除,收取180元现金。
患者杨某的180元现金直接交在了科室,是怎么回事?
张某:杨某是老病号了,加上又是在医院门口做生意,都是熟人,当时由于钱不够,没有及时缴费,随后将拔牙的费用180元送到胡医生这里,没有及时上交收费处。
小手术不需要知情同意书?
在后续调查中,卫生监督员发现了该医院存在的其他问题:口腔科当时写了杨某的门诊日志和门诊病历,杨某带走了门诊病历,但是该医院没有写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手术安全核查表。
该医院提供了制定的“十八项核心制度”,问题出在了执行上。
患者杨某就诊时,你写了什么医疗文书?
胡医师:对于医疗文书质量方面,医院都有制度和要求,也培训过。但是因为我个人认为拔牙是小手术,不需要书面签定知情同意书和手术安全核查表,所以没有写……
行政处罚
2021年2月7日,该案立案。2月18日,卫生监督部门对该案件进行合议,认为:
该医院口腔科医师胡某行牙拔除术时未取得患者书面同意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院警告、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该医院口腔科医师胡某对患者杨某行牙拔除术时未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院处以警告、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合并以上两项,最终给予该医院“警告、罚款28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在该医院履行处罚决定后,2021年4月16日,卫生监督员回头看,该医院已经整改完毕,本案结案。
【监督君有话说】
2018年,为了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开始实施,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医患之间的和谐程度,然而一些极易导致医疗纠纷、侵害患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让医务人员深刻意识到医疗质量规范的重要性,不要像本案中的涉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等到东窗事发,才后悔晚矣。
来源:卫生监督观察
主编丨宋波 统筹|张玉良 责编丨赵丽 孟子焱
法务丨金鑫 王永锋 审校丨马源利 美编丨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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