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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五十八期(总第634期)

《易经•系词下》中这样记录伏羲创制八卦的过程。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其实,不只是八卦,中国的汉字,在造字时的基本原则也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深入追溯汉字的起源,会发现汉字是先民智慧的结晶,每个汉字背后都有生动的故事。

以“灾”“祸”两字为例,谈谈这个问题。

【注】截图自网络工具书“国学大师”

灾,会意字。甲骨文字形,象火焚屋的形状。但在甲骨文中,“灾”还有其他写法,一个是像洪水泛滥之形,还有一个好像是“戈”这样的武器的形状。这几个字的造字方式,正体现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特点。对先民而言,什么是“灾”呢,水火无情是灾,战乱频仍也是灾。

《说文》中对“灾”的解释是:“天火曰烖,从火,哉声”。《说文》中对字形的解说,是依据小篆的写法。小篆“灾”字的写法,一定程度上将失火和战乱结合在一起了。后来,“灾”的异体字災、烖、菑,实际上也都是从“灾”最初造字时的意义发展出来的。再后来,又由水灾,火灾、兵灾、进一步扩展引申为“荒灾”“虫灾”“旱灾”等所造成的祸患,也被称为灾。

《左传•宣公十六年》中说:“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公羊传•襄公九年》中说:“大者曰灾,小者火。”可见,虽然“灾”的本义是火灾,但最初关于“灾”和“火”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简单说,由天引发的火,称之为灾,由人引发的火称之为火,大一些的火,称之为灾,小一些的火,就称之为火。

在儒家经典中,关于“灾”字,有这样一个经典说法,出自《中庸》,也是子曾经曰过的一句话。

子曰:“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中庸 第二十八章》

“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以上几种情况的人,灾就会到他的身上来,也就是惹祸上身。”那是哪几种情形呢?

具体而言,有三种情形,即:“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其中“自用”,意思就是自作聪明,刚愎自用。“自专”,指的就是专横独断、飞扬跋扈。“反”就是“返”。总之,这几种情况都是极其拧巴的,甚至可以说是倒行逆施的,所以才会有“灾及其身”的情形发生。

再说说“祸”字。

【注】截图自网络工具书“汉典网”。

祸:形声字。从示,咼(kuā)声。本义:灾祸,祸患。

《说文》中对“祸”的解释是“害也。神不福也。”

“祸”就是害,这很容易理解,那“神不福”是什么意思呢?先看“福”,《说文》是:“福,祐也。”

凡是用“示部”(变形作“礻”)的字,都与鬼神有关。所谓“神不福”,就是神不保佑了。神不保佑谁呢?当然是人。为什么会不保佑人了呢,当然就是人做了坏事,所以,不保佑了。所以,这个“祸”字,其实最初的意思就是因为人的行为不当招致的灾害灾难。

可见,“祸”字虽然是一个形声字,但是先民在造这个字时,有一种朴素的对“祸”的认知在里面,虽然“祸”与“神不福”有关,但是却是由人引起的,这带有一种强烈的自我省察的意味。

《老子》中有名言“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一名句揭示了福祸相依的道理,福与祸是可以相互转换的,那转换的那个“轴”或者说那个“动力”是什么呢?就是人,就是人的行为。

《千字文》中把遭祸或者得福的道理说得更清楚,更明白。那就是“祸因恶积,福缘善庆”。恶行积累得多了,自然就会遭祸,善事做得多了,自然就会得福。

前面分别解说了“灾”和“祸”二字。这在古代是两个可以独立使用的单音词,但后来,“灾”“祸”因为意思相近,它们就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双音节的词“灾祸”。“灾”和“祸”的差别此后就不那么明显了,就是泛指各种灾难祸患。

但是,在一些成语中,“灾”与“祸”的差别还清清楚楚地保存着。比如,我们习惯上都是说“天灾人祸”,从没有“天祸人灾”这样的表达。因为“灾”最初是指自然造成的危害,而“祸”则偏重于指由于让人的不当行为而招致的危害,这两者是不可混淆的。

在一些文学作品中,关于天灾人祸也是区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关汉卿名作《窦娥冤》中,窦娥蒙冤下狱。在临刑前发下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如果说“血溅白练”是属于一种天降异象,那么“六月飞雪”和“大旱三年”则是一种天灾,而这种天灾,是窦娥用以证明自己的冤屈是由人祸造成的不得已的办法,她希望能够借此揭露并惩罚那些冤屈了她的贪官污吏。

再比如,晚唐诗人杜荀鹤有一首非常有名的诗:

再经胡城县 【唐】杜荀鹤 去岁曾经此县城, 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 便是生灵血染成。

去年初次路过胡城县城,城里的百姓人人喊冤。这个“冤”是由谁造成的呢?“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后两句用一种触目惊心的方式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

唐代的官制,五品官穿浅红;四品官穿深红。从五品官升到四品官,便是从浅红变成了深红。一般县令(县宰)只有六七品,如今升官穿红袍,这红袍原是百姓血染成。

原来,“县民无口不冤声”的原因,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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