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不续签呢?

一,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分三种情况:

1,合同到期后如果续签合同,无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合同。只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合同到期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符合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续订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按违法辞退裁定,需要根据工龄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患职业病,工伤、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等)情形且没有法定不适合续签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情形消失。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有经济补偿吗?

分两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员工个人原因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本质上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的不续签,则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三,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用人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征求劳动者是否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

2,不管是双方都同意续签合同,还是有任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都要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完毕续签手续或者终止合同手续。

3,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未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终止合同手续的,将视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续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