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但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发生拖欠租金的违约情形,让我感觉很不爽,我公司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未到期的租金吗?

答:

乙公司在接受你公司的租赁设备后,未依约支付租金,构成违约。你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设备。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选择。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法典》第752条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所以,如果你的目的不是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是为了获得资金所带来的收益,则建议在租赁合同中除了约定违约金外,再约定留购设备的价格,在承租人违约不履行租赁合同的情况下,除违约金之外,你就可以选择要求支付全部租金、租赁设备留购款或取回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