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日,历时四年多的刘强东明州案迎来大结局,为避免因诉讼带来的进一步痛苦,双方同意搁置分歧,解决纠纷,双方均不再发表进一步评论。章泽天也发朋友圈:人生总有风雨,但时间永远向前。

案件尘埃落定,不过立马便有好事者来画重点:是“和解”,而不是“胜诉”,是“Jingyao获得了赔偿”,不是“钱给够了”,是“刘强东没有胜诉并且赔偿了对方”,不是“刘强东没有强奸”,是“双方同意对外宣称这是一个误会”,不是“这个事件是一个误会”。

客观地讲,刘强东虽然私德有亏,但还是要肯定人家为这个社会做出的贡献。在此恭喜东哥结束一场纠纷。

回顾这个案件,最明显的一个特点便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弱女子,将名列福布斯的富豪斩落马下,以弱胜强。类似的例子还有本有可能成为法国总统候选人的IMF总裁性侵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央视主持人朱军“性骚扰”案……这些案件有的并没有实锤,但都没能逃脱舆论的审判,让涉案人员受到巨大损失。

曾经有段时间,裁判文书网上的强奸猥亵类文书是可以当小黄文来读的,有些案件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但法院依然定罪。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么一个案件:女方网聊认识了男方,时常露骨聊骚;一日女方与老公吵架,找男方喝酒,随后二人到宾馆发生关系;后女方告强奸,男方拿出视频作为证据,称女方很多姿势都配合,双方是自愿的;法院认为,正常人在没有准备与他人另行组成家庭的情况下,怎会允许拍摄视频?而被告人得以录制视频,说明女方意识不清醒,最终认定强奸罪名成立。

上学时有检察官来给我们讲课,提到强奸案,说目前的司法现状,基本上女方称被强奸,那男方大概率都会被定罪。当时我觉得在司法机关面前,男人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但后来,我觉得看问题还是得有更大的格局,有些法律问题其实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是个更宏大的社会问题。

男女关系中,男性往往是进取的一方,总有侵犯女性身体的本能欲望。位高权重者,则更方便利用其金钱权势,或威逼,或利诱来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而受害者,大多为处于低位的女性,在弱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应该保护弱者。大多数的强奸案是发生在私密空间的,是否自愿的证据往往只有双方的陈述,双方各执一词时,采纳女方的意见就是对弱者的保护。

女性受害者不是一个人,她还有老公,有父母,她的权益也是整个家庭的权益,尤其也是她老公的权益。每一个老公都有要求自己老婆不被别人睡的权利。当自己老婆被人侵犯,侵犯者却因证据不足逃避法律制裁时,那男人心中的血性就很容易被激起,法律给不了的公道,就自己去争取,匹夫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十命九奸,大抵如此。法律在强奸案中对女性予以严苛保护,也正是在维护广大男同胞们的权益,不至于让男同胞们到鱼死网破的地步。

这个社会中,位高权重者终是少数,大多数人只是“盛世做牛马、乱世做炮灰”的普通人。对普通人来说,调戏别人老婆的本钱很少,但自己老婆被有钱人、有权人被调戏的机会却可能很多。法律倾向于保护女性,实际上就是在保护更多的普通人,同时也在告诫那些有权人、有钱人,有钱有权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否则,即使籍籍无名的小角色,也可以闹出一个大新闻。

当然,在个案中确实有可能会对男性来说不公平,但也是没办法的代价。物种演化上的成功并不代表个体的幸福,大国崛起也不意味着小民舒适,再好的制度设计,也不能保证每个案件中的公平正义。

现有的制度,需要让男性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以保护自己,瓜田李下的事少干,比如尽量避免单独和异性同处一室,确实有必要时开着门。我认为这是不坏的制度,让强者谨小慎微总好过让弱者担惊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