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公安局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及时侦破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野生动物斑鸠活体1只、老鹰死体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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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大姚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姚县金碧镇涧水塘村委会涧水塘村附近的山上非法狩猎。接报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举报地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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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民警当场抓获正在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在现场查获疑似斑鸠活体1只、疑似老鹰死体1只。随后,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欲捕老鹰当宠物,在山林支网,并以活体斑鸠为诱饵诱捕老鹰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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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之规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刘某使用的狩猎工具予以扣押,猎获物老鹰、斑鸠依法送鉴定机构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大姚警方、环食药侦大队、掌上楚雄,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