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河北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大屏显示及多媒体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2022FE0922LJO)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大屏显示及多媒体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22.45 万元,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建大屏幕显示系统,该大屏幕显示系统是指挥中心、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承担着主控系统、监控系统的计算机、网络、视频信号的集中显示,为值班调度与管理等提供有效监控手段。并利用大屏幕数字显示系统的高分辨率、高对比度、无缝的显示特点,结合 GIS 和 GPS 系统强大的空间管理能力,精确显示系统采集的各种专业系统运作状况与实时信息,还将提供对位置、地理分布、信息统计、查询、图形管理等功能的直观显示。可以分区或整屏显示视频监控系统及其它应用系统等相关信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大屏显示及多媒体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空经济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大屏显示及多媒体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具备所投 LED 产品项目制造、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有效授权书,一个生产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经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