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高院、市委、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主动服务保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四个服务”为切入点,延伸司法职能,扎实推进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司法政策落实,努力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强化法律指引 上门服务问需

加强组织领导,长春中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担任组长的“四个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四个服务”工作,以“五化”工作法细化分解,明确具体措施、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四个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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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实地掌握企业情况,及时回应诉求。今年以来,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多次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带队前往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皓月集团、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青怡坊国际旅游文创产业园项目,与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强化法律指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企业设立、发展、成长、破产、清算退出等不同阶段的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法治体检”全链条全要素服务平台,全面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风控水平,护航企业茁壮成长。优化法企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长春市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络协调,积极开展“法官进网格”“网格法官进企业”活动,依托审判执行大数据和司法案例为企业排忧解难、堵塞漏洞,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企业发展、权益保护”四个维度,落实普法“七走进”工作要求,主动深入重点企业靠前服务。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走进亚泰集团、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审判第四庭走进众诚连锁集团,上门“面对面”进行普法,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防范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意识。

出台十条措施 引导多元解纷

深入落实全省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以服务企业月为指引,长春中院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等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着眼合同履行、劳动用工、金融融资、纠纷化解等关键环节,出台为企业纾困解难“十条措施”,措施针对性强,条条务实管用,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涉企案件调解,在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开展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诉讼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畅通诉讼与仲裁、公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涉企纠纷以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多元化解,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

慎用强制方式 助企渡过难关

“感谢法院帮助公司在疫情期间渡过难关,消除了我公司欠缴税费和拖欠职工工资的风险,太感谢你们了。”在一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中,长春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查询冻结。因其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诉讼正在审理,被执行企业称由于账户被冻结,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希望得到帮助。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企业资产与经营状况后,多次居中主持双方协商。在多方的努力下,由被执行人提供足额担保后,法官第一时间解除账户的冻结查封,从接到反映问题到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针对涉企执行案件,长春中院加强执源治理,开辟涉企执行立案“绿色通道”,大力推进执前和解工作。依法慎用善用强制执行措施,采取“放水养鱼”、留出路、给活路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减轻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长春中院始终树立以服务企业为己任的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保障、服务全面发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注入强劲的法院力量。(来源:长法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