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一般员工之间发生冲突时,领导或居中调节或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是,如果员工因和领导发生冲突,又因此被辞退,领导的做法是否涉嫌违法?员工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李某应聘到某科技公司工作,作为该公司的研发人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21年5月,公司对李某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待遇进行了调整。李某对调整不满,找总经理理论,双方在争论过程中发生冲突,并有短暂的肢体接触,随后被同事拉开。
不久后,李某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李某在上班期间越级闯入总经理办公室并挑起争端,导致双方厮打,这一情形符合双方签订的聘用人员协议书中“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应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李某承认当时二人有短暂肢体接触,但同时表示,双方均有过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其经济赔偿金。李某申请了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部门调取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冲突后双方身体健康情况等证据显示,双方的短暂肢体冲突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双方事后均未报警。李某的请求得到仲裁委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庭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适用该法条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布的。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中对于“严重”的认定,应根据法律所规定的限度,以及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例如不服从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等。
最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案中,有证据证明李某与总经理发生短暂冲突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双方均未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行为手段、行为后果、暴力程度等方面看,尚不足以认定此次冲突属于打架斗殴,不适用双方协议约定。
而且,如果真是打架斗殴,公司仅对冲突一方李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有失公平。据此,法院裁定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人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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