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平房区)及三里74号院解危搬迁工程定向安置房选房顺序摇号实施方案

依据《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平房区)及三里74号院解危搬迁政策》《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办法》《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搬迁补偿细则》《长辛店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方案》《长辛店街道长辛店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丰台区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平房区)及三里74号院解危搬迁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房管中心”)为定向安置房选房顺序摇号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定向安置房选房顺序摇号工作。

第二条 选房顺序生成方式

选房顺序由计算机专用软件随机生成。

第二章 摇号规则

第三条 摇号规则

一、搬迁奖励期内签订定向安置房产权调换补偿协议的被搬迁人及签订宅基地腾退补偿协议的被腾退人具备摇号资格。棚户区改造项目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搬迁范围内公布具备摇号资格的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

二、奖励期内签约的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为一个摇号批次,奖励期后按照搬迁管理系统记录的签约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三、选房顺序号由先至后依次标识为 “001、002、003、……”。一个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对应一个选房顺序号。

四、摇号结束后,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搬迁范围内公示摇号结果。

五、摇号系统因特殊原因中途停止的,已摇出的选房顺序有效,未摇出的选房顺序待特殊原因排除后重新摇号。

第三章 摇号监督

第四条 摇号监督

一、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监督摇号过程及结果。

1、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可前往所在社区及村委会报名参加现场监督摇号活动。

2、参加人数:摇号活动报名限7人。其中,合成公社区2人、东山坡社区2人、长辛店村宅基地村民3人。

3、报名时间:摇号活动前3日上午10:00起,各社区及长辛店村委会接受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报名,报满为止。

4、摇号现场仅限已报名的被搬迁人或被腾退人进入,进入后须服从组织者现场管理。

二、公证机构对摇号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公证书及摇号过程视频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长辛店街道、合成公社区、东山坡社区、长辛店村委会各指派2名工作人员监督摇号过程及结果。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条摇号具体时间、地点于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第六条本方案由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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