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上海二中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现场
冯卫华涉嫌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7月22日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上海市监察机关依法对钢博会公司位于本市宝山区业绩路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厂房及租金等收入4742万余元分别予以查封、冻结、扣押。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厂房、租金等收入提出没收申请。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冯琛、钢博会公司、上海安绩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绩盛公司”)到庭参加诉讼。冯琛作为钢博会公司、安绩盛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二单位参加诉讼。其余利害关系人主动放弃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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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利害关系人冯琛、同时作为钢博会公司、安绩盛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冯琛表示,上述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均系冯卫华实际控制,冯琛没有出资钢博会公司和安绩盛公司,对没收申请没有意见。
本案是上海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外逃贪官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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