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成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2022年11月20日,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法院发送邮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提交书面反馈意见。
自202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大成律师事务所迅速响应,部署大成争议解决委员会在全所范围内组织研讨,征集反馈意见。
2022年11月14日至17日,大成全国48家办公室先后召开线下或线上研讨会近30场,就《征求意见稿》形成修改建议百余条。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从大成全国48家办公室选调了深耕争议解决业务的合伙人及律师成立了专家编审小组,通过汇总整理、交叉论证、统稿复核等流程,最终形成修改建议共83条,涉及42个条文。
在上述修改建议编写过程中,专家编审小组结合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过往司法解释和裁判观点、相关民事诉讼案例及裁判文书,对《征求意见稿》条文在司法实务中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度论证,并针对不动产、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专门作出影响性评价,确保修改建议更具合理性和实操性。
大成律师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分布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至第二条),修改建议10条,涉及2个条文;
二、合同的订立(第三条至第十一条),修改建议28条,涉及9个条文;
三、合同的效力(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修改建议16条,涉及12个条文;
四、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修改建议4条,涉及4个条文;
五、合同的保全(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修改建议8条,涉及5个条文;
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修改建议1条,涉及1个条文;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一条),修改建议7条,涉及4个条文;
八、违约责任(第六十二条至第七十二条),修改建议9条,涉及5个条文。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不只反映了大成律师对《征求意见稿》的实务理解与专业建议,更是大成律师关注司法进程、践行法治使命的生动体现。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将持续发布全国各办公室有代表性的修改建议,并就已提交的反馈意见继续展开交流与研讨,以此为契机,推动大成律师争议解决业务的专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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