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判13年,涉及两个罪名:强奸罪和聚众淫乱罪。从案件事实描述里,我们不难注意到,他在3起强奸案中作案手法基本一致:趁女孩醉酒对其不轨。震惊:一、2个月的时间里,查实的被害人就有3人;二、案发地点就在他的住处;三、趁女孩醉酒作案。由于这类案件本身就具有隐蔽性,证据采集十分困难,要不是多人举报、齐心协力、相互佐证,不知吴某还能隐藏多久。

值得一提的是,与醉酒女发生性关系很有可能涉嫌强奸罪。因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作案手段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其他方法”就包括迷药、灌醉等趁人没有意识或者不能反抗实施恶行的方法。强迫性并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非暴力不可,非压制性手段不可。
另外一个罪名来说,他的作案地点仍旧是在家里。“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表明作案者是多人,构成犯罪的是吴某和他伙同的“他人”,因为根据《刑法》第301条的规定,聚众淫乱罪的处罚对象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组织未成年人,则要从重处罚。
最后,咱们来说说,除了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外,还要附加驱逐出境。那么,驱逐出境什么时候执行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 》,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1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吴某要先服完有期徒刑,才会被驱逐。
有人问:驱逐出境后去哪儿?原则上,是回到其国籍国。有钱买机票的,自己买;没钱买的,联系他本国使领馆协助。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省级公安机关或其指定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