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华原创作品
几天前,在河南开封的杞县,一个叫叶婷的22岁女孩,实名向网络求助,说她父亲去年被人打死,而她和家人一年不敢回家。可就在叶婷向网络求助后的12月6日,她在街上被七八个男子强行带走,还夺走了她的手机,家人至今联系不上。随后黄河网发布了该新闻,迅速在网上发酵,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朗朗乾坤,居然出现恶徒当街劫人的事件,如果开封府的包拯再世,只怕那几个家伙最终会被展昭抓捕,送到狗头铡下。
开封作为中国古代的历史名城,还是六大古都之一,居然会出现这样的冤案?包大人的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有记者联系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得到了回应是:已经立案,非常重视!
根据叶婷在网上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去年的6月28日晚上,叶婷的父亲与刘青彦等人,在小酒馆吃饭时发生了口角,随后被刘某彦和刘某义等人群殴,时间段在晚上8点左右,叶婷的父亲被打晕在路边,施暴者扬长而去,大约在半夜11点,她家邻居大爷经过出事点,发现了叶婷的父亲,帮忙送回家中。零点二十九分,家人打120,她父亲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当地警方在7月13日给出了一份情况通报,在这起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许某力(男,杞县苏木乡许店村人)因结算1800元收割费用,在板木乡“农家宴”饭店宴请雇工刘某艺、刘某彦、刘某见吃饭喝酒,并邀请板木乡前营村的叶洪青(叶婷的父亲)等人陪客。席间,叶洪青与刘某艺、刘某见发生口角,引起厮打。23时许,叶洪青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家人将其送往医院(7月7日,叶洪青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的凌晨2时36分,叶洪青的女儿叶某焕拨打110报警。杞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于当日将刘某艺、刘某见抓获;6月30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艺、刘某见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当事人的陈述书和警方的通报中,我们看到了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刘某彦这个人物。
叶婷的陈情书中声称:最先与我爸发生口角行凶的暴徒刘某彦至今逍遥法外,我们母女有家不敢回,一年多漂泊在外。
这是关键之处,这才是导致叶婷被七八个男人劫走的重要原因。
我们在警方的通报中可以看到,刘某彦似乎并没有参与口角和群殴,故而事后刘某艺和刘某见被依法采取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刘某彦却能够逍遥法外。
那么,警方有没有刻意包庇刘某彦的嫌疑呢?
下面是我作为略懂法律的人士,自己推断的看法和观点,不代表警方调查的实证!
第一、叶洪清回家后,应该会对家人讲述他被人殴打的经过,因此,叶洪清去世后,他的家人所提出的“最先与我爸发生口角行凶的暴徒刘某彦”,应该是成立的。
第二、刘某彦在事发后,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有可能与刘某艺和刘某见等人进行串供,让他们扛下责任,他则设法在外围进行“运作”。
第三、酒店老板以及员工,也是见证案发的人,可能受到威胁,没敢对警方说真话(我个人推断的),造成警方调查证据上的失误。(事后证明,能够派七八个人当街把叶婷劫走,肯定不是一般人,普通人根本不敢惹)
第四、警方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应该询问过叶洪清的家人,如果刘某彦真的是“最先与我爸发生口角行凶的暴徒”,为什么不及时拘留刘某彦?这是本案的关键,也是很多网友都无法理解的问题所在,警方是否有包庇刘某彦的嫌疑呢?
第五、事件纷纷扬扬这几天,至今没有人爆料刘某彦是何许人,在当地是否有势力?
第六、死者叶洪清能够参加饭局,说明与刘某彦等人都是认识的,究竟是什么原因惨遭群殴?叶婷为何不说明,还是故意隐瞒?
第七、如果叶婷所说的是事实,她和家人受到威胁,不得不离家出走,叶婷应该多次举报,最终才向网络求助,警方为何没有调解处理呢?
第八、如果叶婷所说的事情有失偏颇,警方完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传唤,为何会出现七八个男人当街劫走人的事件?事件是何人策划的?
第九、当地乡政府与派出所都表示“非常重视”,究竟是敷衍大家还是真的“重视”?如今街上摄像头到处都是,为何至今警方没有找到叶婷?平息网民的担忧?一年前的案子,到现在还拖着,真的是“重视”了吗?一年前发生的殴打他人致死案件,凶犯审判了没有?为何拖着不处理?
总结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条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打人的几个凶犯,刑事责任起底十年以上,并且还会附加民事赔偿。
回到前面的话题,叶婷为什么要在网上求助,无非是两点:第一、凶犯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第二、民事赔偿不到位。
网友们,不知大家对这起案子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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