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公共场合被当众羞辱,旁边没警察,没人管,你会怎么办?

6月9日晚上,江苏徐州苏宁广场,一场冲突炸了锅。

一对留学生情侣(后经媒体证实为江苏师范大学的哈萨克斯坦籍大四男生和俄罗斯籍同校女生),在奶茶店排队时直接插到最前面。一位女路人上前礼貌提醒,希望他们遵守秩序。

结果,等来的不是道歉,而是女留学生当场吐口水、大声辱骂,男留学生更是动手推搡、殴打这位女路人。

他们大概以为,在中国,留学生身份就是护身符。他们错了。

周围市民一拥而上,这群留学生被追了两条街,从金鹰入口追到苏宁广场负一层。有人拍下视频,全网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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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犯了什么法?不是“素质问题”

他们犯了什么法?不是“素质问题”

很多人觉得这就是“不守规矩”“素质低”。错了。在法律上,这几分钟的行为,已经踩了好几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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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口水、辱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推搡殴打,涉及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最高可拘留十五天。

外籍身份不是挡箭牌——第十条规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可附加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情节恶劣的,十年内不得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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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追打违法吗?法律不鼓励,但理解

市民追打违法吗?法律不鼓励,但理解

很多人拍手叫好:“打得好!”

但冷静下来,法律上怎么看待市民的追打行为?

徐州警方当天处置后,对涉事留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向被吐口水和被殴打的顾客道歉,同时也对参与追打的市民进行了教育,强调“维权不能使用暴力”。

这个处理是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对方已经停止侵害、转身逃跑时,再追上去打就不再是防卫。

见义勇为鼓励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不是殴打施暴者。可以拦住他、报警,但不能往死里打。

所以,从法律上讲,追打确实过了线。

但为什么全网都在叫好?

如果每一次外籍人士违法违规,都能在第一时间被依法处理、公开通报、不搞“特殊化”,谁愿意冒着风险自己动手?

公众的愤怒,本质上是对“超国民待遇”长期积压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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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民待遇”,是时候推倒了

“超国民待遇”,是时候推倒了

这件事之所以引爆全网,最深层的原因不是打架本身,而是它戳破了那层窗户纸——外国人在中国,到底该不该有特权?

过去几年,类似的新闻一桩接一桩:

2025年,三峡大学外籍留学生深夜翻墙进女生宿舍猥亵,校方初期“冷处理”,被舆论骂了才通报;

同年,江西理工大学外籍留学生群殴中国学生,校方竟要求“互相谅解”;

更早的,还有山东大学“学伴”事件、高校为留学生提供高额补贴、单人间、保姆服务……

一次次“特殊照顾”,把一些人的嚣张气焰喂得越来越肥。

他们真以为,留学生身份就是免死金牌。

但徐州这次不一样。徐州市民用行动告诉了这些人:在中国,公共规则,大家都要遵守。不是你所谓“留学生身份”就能豁免或者违反的。

写在最后:

写在最后:

徐州那群追了两条街的市民,不是暴徒,他们是憋屈了太久的普通人。

他们用最原始的方式,告诉了那两个留学生:在中国,没有谁有资格插队、骂人、吐口水、打人而不用负责。

我们需要用这种方式来捍卫尊严。

下一次,当有人再犯,希望像徐州警方这样第一时间处理了,而不是让我们的市民,无奈用自己的拳头去提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