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起
南溪区开通运行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不用出区即可办理
按照省厅部署,南溪区已开通运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从12月5日起,包括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共24个省(市、区)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户籍居民在南溪区内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南溪区户政中心和各乡镇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3.年满16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公民,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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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溪公安 (供稿:行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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