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汕头港引航站引航员接送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汕头港引航站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32.888816万元
受汕头港引航站的委托,拟对汕头港引航站引航员接送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05-07-04F-2022-D-E299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港引航站引航员接送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1,328,888.16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采购,项目可兼投兼中分别为:
1、标段1主要内容:汕头港引航站引航员海上接送服务外包(包括交通船驾驶员1人,轮机1人,水手3人),标段采购预算:1,092,838.08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标段2主要内容:汕头港引航站后勤管理劳务服务外包(包括保洁员1人,驾驶员1人),标段采购预算:236,050.08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5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