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2022年12月7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俗称“《新十条》”,)发布,对于防控措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新十条》后,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商业风险骤增,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给不稳定、劳动力供给不足,从而出现供应链断链,产生无法按期履约、按时交付约定数量或无法履约的情形。倘若难以在市场上找到替代资源完成订单,那么企业必然遭受损失。

此等情况下能要求员工进行闭环管理吗?

「法律解答」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闭环管理,但企业不得强迫劳动者进行闭环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企业除外。

《新十条》列明的重点场所并非均涉及民生领域,目前是否允许强制闭环管理还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两者要区分开。哪些行业属于涉民生领域,哪些行业属于重要机关、大型企业以及特定场所仍需要各地防疫部门予以确定,企业无权自主决定。

但是对于不在该名单的企业,仍可以基于防疫以及自我经营管理需要,要求员工扫码、提供核酸阴性证明以及佩戴防护装备。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另外,企业决定进行闭环管理,属于工作方式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即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换而言之,除特殊企业之外,即便通过民主程序企业也不得强迫员工进行闭环上班。倘若劳动者予以拒绝,那么公司可以采取弹性工作制、轮岗轮休等方式进行用工。

需要注意,企业要求员工闭环上班,不仅应当提供生活物资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还应当符合企业所在大厦、楼宇、园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非所有建筑允许人员住宿留夜过夜,有些场所并不适宜人员长期居住。

Q:企业决定复工,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同意? A:企业申请、组织复工复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范畴,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但复工企业应就闭环生产期间的整体方案履行沟通程序,听取工会、职代会、职工代表或职工意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将闭环生产期间的各项情况向职工进行说明。劳资双方应友好协商、互相体谅,采取更多的变通方式,平衡双方权益、稳定劳动关系。 (上海虹口法院,微信公众号,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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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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