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药领域市场交易行为

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医药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征集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对象

全区药械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二、征集线索内容

1. 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医药用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

2. 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

3. 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

4. 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5. 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6. 捏造、散布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医药用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其他信息的;

7.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商品对外销售,超出正常的储存数量或者储存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的;

8. 销售防疫用品、药品,进销差率超过30%的;

9. 销售防疫用品、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医药用品价格的;

10. 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11. 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三、征集方式

1.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2. 举报、邮寄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920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7室

四、注意事项

1. 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2. 对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执法机构为举报人保密。

3. 线索提供者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