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税务局、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挥贴近市场主体的先发优势,落实双方签订的《关于扶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合作备忘录》,联动协作助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实施,共同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难”问题,进一步提升蕉岭营商环境。
近日,在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某水电站经营权转让双方申请办理变更经营者的登记事项,递交了营业执照、转让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涉及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和清理涉税事项,市场监管部门窗口人员明确告知双方办理流程和法律风险。申请人作出要直接变更决定后,市场监管部门窗口人员马上启动《合作备忘录》的联动机制,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税务部门迅速为原电站经营者办理涉税事项事宜,并出具了《清税证明》。市场监管部门窗口人员指导转让双方现场签署《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并现场发放《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法律责任提示》,然后指导其网上提交申请,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当场作出准予变更的决定,标志着蕉岭县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式发出。对受让的新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还代为发放县税务局的《蕉岭县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服务提醒》,告知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纳税义务后要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自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登记,只需“跑一次”即可实现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登记。该水电站经营权转让方王先生说:“之前听朋友说以往个体工商户只能通过原经营者先注销、新经营者再设立的方式来转让经营权,整个过程费时费力。没想到,县市监、税务部门联手合力很快就帮我办完了经营者变更,《条例》新政非常好。”受让方丘先生也表示:“前不久收到你们两家单位的宣传手册,了解到《条例》出台后你们及时合作联办业务,就抓紧来申请,没想到真的非常便捷办理。收到新营业执照的同时,还收到了涉税提醒,能让我及时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为你们两家单位的贴心服务点赞。”
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表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直接变更,其积极意义不仅在于即来即办,节约市场主体办证的时间成本,还在于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不会因注销而“清零”或“重新办”,特别是对于一些经营多年、具有独特字号、取得良好商誉或相关行政许可的商家(店铺)来说,这些无形的“信用资产”得以延续,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和发展。我们两家单位将依托一窗受理、“办好一件事”等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全媒体记者】陈萍
【通讯员】汤灵 刘国峰
【作者】 陈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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