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一周姓法官在庭审中称原告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引发舆论关注。12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通报称,其在庭审过程中存在言语失当、违反司法礼仪行为,该院已对其停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二人均表示认可。(据12月22日海报新闻)
据报道,在12月20日的庭审直播视频中,原告律师说话时,周姓法官说,“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你看着我们屏幕说嘛,要慢一点。”其后不久,法官又打断该律师说,“慢点儿嘛!还没记下嘛!随时我都在打断你,好恼火嘛。”
12月22日,该案原告赖先生称,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打电话致歉,他希望这件事不要继续扩大,“本来也没有太大冲突,只是说她工作作风过于简单粗暴,语言上没有掌握好尺度,现在已经谅解了。”
法官称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当事律师认为这刷新了认知。这话确实不妥,既不雅,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同时是对法官自身形象的亵渎与损害。《法官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法官要规范庭审言行,树立良好形象。庭审中,如果诉讼各方发生争执或者进行人身攻击,法官要及时制止,并对各方进行批评教育,不得偏袒一方。法官原本是公平公正的判官,有维护庭审秩序的职责,如果自身言语不文明,影响庭审秩序,实是“知法犯法”,令人无语。
庭审中,双方控辩时,确实容易发生争吵,但无论原告骂被告,被告骂原告;还是律师骂法官,法官骂律师,都是不允许的情形。法官有庭审驾驭能力的要求,有维护庭审秩序的职责,以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但绝不能言语失范失格。如果法官言语上有侮辱他人的情形,本身就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有失法庭体统,也有失法官的身份,甚至会被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
2019年2月份,广东一名法官在庭审时三次打断律师发言,强调庭审的时间有限,不停催促律师“抓紧时间,别长篇大论”,“你水平不够,抓不住重点,明白不?”律师反问,“我还没开始讲,你怎么知道我没抓住重点呢?”相关视频被曝出后,法官认识到不妥,向律师道歉,并被诫勉谈话。
无论是法官呵斥律师“水平不够”,还是称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暴露的实是法官自身水平不够,因为违反了多项规定,不仅是文明素养欠缺,就是业务素养也显欠缺。
《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要公平、合理地分配诉讼各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及辩论时间,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如果感到发表意见重复或与案件无关的,要适当提醒制止,不得以生硬言辞进行指责。《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也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尊重律师,不得侮辱、嘲讽律师。
法官在庭审中称原告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法官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法官要遵守司法礼仪,言语文明;要增强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审判质量。如果法官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干预律师发言,就该先学习一下《法官行为规范》再来上岗。
法官称原告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被通报“存在言语失当、违反司法礼仪行为”,这个定性是准确的,被停职一点都不冤。根据规定,对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的人员,情节较轻且没有危害后果的,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因此,法官当言语文明,不可失范失格。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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