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清镇市农投盛农干浆半干粉生产线(米粉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清镇市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产投公司董事会(扩大)会议纪要第16期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清镇农投盛农农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清镇市农投盛农干浆半干粉生产线(米粉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采购内容:清镇市农投盛农干浆半干粉生产线(米粉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拟采购生产能力为每小时1.45吨半干粉的全自动米粉生产线。详见采购清单。
1.3项目估算金额:约3500000元。
1.4采购数量: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1.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及验收等。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1.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保修期:技术部分中有关于质量保证期的按表述执行,无相关描述的按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验收后至少 12 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2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7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具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2年 12月27 日 9:00时至 2022年 12月31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采购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将采购文件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0 日14 时00分前。
5.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 14:30时。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