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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上海10部门:十四五期间,全市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85%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四五”期间,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目标是:
1.以街镇为规划单元,开设社区“宝宝屋”(以下简称“宝宝屋”),按照街镇1-3岁常住幼儿数的15%配置“宝宝屋”托额,其中五个新城地区按不少于20%的比例配置。
2.全市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到85%,中心城区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到100%。
3.“宝宝屋”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1-3岁幼儿提供不少于12次的免费照护服务。
4.每年为每个新生儿家庭提供1次上门指导服务。
5.市、区有关部门依托“宝宝屋”和其他科学育儿指导机构,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0次的教养医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免费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青岛发放托育运营补助,二孩300元、三孩380元/人/月
据媒体消息,青岛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发改委将制定《青岛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这一办法,对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存续期间,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根据实际收托数(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按二孩300元/人/月,三孩38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托育机构可向所在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交《青岛市备案托育机构在托普惠性托位补贴申请表》《备案托育机构申请在托普惠性补贴明细表》和可证明孩次的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将《青岛市备案托育机构在托普惠性托位补贴申请表》《备案托育机构申请在托普惠性补贴明细表》上报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汇总形成《区市在托普惠性补贴汇总表》报本级财政部门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各区市卫生健康、财政部门于7月底前,对本年度上半年专项补助资金进行结算,于次年1月底前对本年度下半年专项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市级补助资金采取一般性转移方式下达到区市。各区市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会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
行业动态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举办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工作培训班
1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会同统计信息中心在京举办线上培训班,讲解2022年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指标含义、表格填报要求、质量控制要点和系统操作步骤等。培训班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深化数据应用,用真实、精准的数据支撑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和部分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负责人共2000余人参加培训。
因未备案,8家托育机构被行政处罚!
“机构未备案、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发现过期食品或未妥善贮存食品……”这是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在托育机构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不少违规问题。
瓯海区检察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成立托育机构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辖区内涉及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及开展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未经登记备案即开展托育服务的8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未达备案条件的2家限期整改,依法取缔拒不整改或怠于整改的13家,新增备案3家,通过备案指导、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应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人大代表建议:鼓励利用居民用房兴办家庭托育点
武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竹建议,完善系统全面的托育政策体系,重点从行业规范、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三方面入手,明确相应内容的基本准则和具体要求;建立稳定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优先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推动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导的托育服务体系;整合、挖掘社区设施设备资源,支持改、扩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
他还建议,武汉市大型企业多,工业园区多,职工托育服务需求大,应鼓励用人单位、产业园区举办托育服务,有效解决职工子女无人照护的问题。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社区,婴幼儿数量不多,托育需求较小,难以支撑托育机构运营,可鼓励利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居民用房兴办家庭托育点,形成有效补充。
武汉2022年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23家
1月5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开幕,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2年,武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23家、托位1.5万个;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5所,新增学位4.09万个。
四川眉山新增3150个托位
2022年,眉山市建成普惠托育机构34个;新增托位3150个,累计建成托位9304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3.15个。
据悉,眉山市对新建的普惠型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按照每个托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改(扩)建的普惠型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按照每个托位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已登记备案的普惠型托育机构,按每名婴幼儿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在全县(区)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或1家托育机构供给150个以上托位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眉山市还争取国家、省托育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5个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托位590个。
9家!2022年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名单公布
37家!湖北省卫健委公示湖北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名单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示范性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22〕55号)要求,经机构主动申报、县级初审推荐、市级评审推荐和省级评审审核,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将武汉益乐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等37家托育机构命名为湖北省示范性托育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85家!汕头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精神,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现将能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并于2023年1月3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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