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群体中,除了编内教师和按规定享受跟编内教师同等待遇的特殊编外教师之外,还有一类群体,那就是代课教师,包括随着时间的延长由当时的临聘变为了现在的长期代课教师,也包括现阶段的临聘教师和新生代代课教师,这个群体目前的境况是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昨天有位代课教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恳请作者以后能为代课教师发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是一样的,有的代课教师已经坚持代课三四十年了,如今他们也老了,也应该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实际上,对于代课教师这个群体的境况,我之前也发布过很多文章。

虽然教育部之前曾经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规范中小学用人行为,保证合格教师的补充需求,但现实中有很多学校因为各方面原因不断违规聘用代课教师,这些被聘用的代课教师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而逐渐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从而导致很多新问题被遗留。

代课教师遗留至今的主要问题就是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包括工资待遇。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整体上过低,不及正式教师工资待遇的三分之一,基本上都是1000元—1500元之间,这样的薪酬与代课教师所付出的跟正式教师同等的努力根本就成不了比例,甚至很多时候就连这样的工资待遇都还被拖欠。

除了工资待遇很难达到同工同酬的标准之外,还有很多福利待遇和津补贴遇也是代课教师很难享受到的,比如,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等等,甚至连五险一金都没有。尽管有些地方让代课教师缴纳或补缴社保费,但却连单位应缴部分都由代课教师个人承担,这就严重侵犯了代课教师的权益,是不作为的典型表现。

昨天有位老师提供了广西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代课教师补缴社保费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明确要求代课教师补缴社保费“单位应缴部分”应由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应由个人缴纳,因补缴社保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