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张师傅从广东将一车床垫运到河南。当时约定运费9000元,运输途中的所有费用由张师傅垫付,货到付款。然而卸完货后对方迟迟不给运费,张师傅称:孩子的学费都交不上了!

两个月前,司机张师傅接到一个订单,从广东的东莞运送一车床垫到河南郑州的中牟。当时约定货到付运费,运输路途中的所有费用都是司机先行垫付,货到付运费9000元。

接到订单后,张师傅算了一下,这趟运输挣不了多少钱,而且还有风险。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活不是太多他一直闲着,这次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能接到总比闲着强。

张师傅为了能将货物安全运送到货主手里,不顾疲劳,日夜兼程,终于按规定的时间将床垫送达。

当时,床垫就卸在了收货方的仓库内,张师傅也在卸货之前第一时间联系了货主,告知其正在卸货。

货主表示,张师傅卸完货后,让收货方签字,然后拍照发给他,他申请后,就会给张师傅转款。

张师傅按照货主的要求,在卸完货后,将当时的情况拍照后发给了他。本以为很快就能收到货款,谁知货主再也没有了消息。
事情过去了两个多月,张师傅仍然没有拿到运费。他只好不停的和货主联系,开始货主还接电话,但却一直不打款,后来就再也不接他的电话了。

张师傅表示,货车司机太难了,这一趟运输根本就挣不了多少钱,而且过路费和加油费都是自己垫付。现在拿不到钱,还搭进去了2000多块,等于这一趟自己是赔钱的。

现在,货主发货成功,收货方也收到了货,他却一个人承担了所有,找谁都说自己不是付费方。无奈之下,张师傅找来了行动员,希望能尽快拿回自己的辛苦钱。

张师傅带着行动员一起来到当时卸货的仓库,找到收货方了解事情的经过,看事情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错。

收货方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负责收货,而不负责运费,张师傅的运费应该找发货方讨要。

但张师傅表示,发货方不接电话,他实在也没有办法只能找到收货方。

这时,收货方提供了一个信息,他说张师傅这单除了发货方和收货方之外,还有一个中间方,所谓的中间方,其实就是运输公司。

收货方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的货是从工厂点对点直接进货,工厂一般都是直接联系物流由他们随机派车送货。

因为发货方是工厂,不可能会欠一个司机师傅的运费,其实货款早已给了派货方。

等于是发货方和收货方都和运货的司机没有直接的关联,是派货方扣了张师傅的运费。

但是,张师傅按着当初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已经联系不上了当初派车的人。行动员请收货方帮忙联系一下对方。

在收货方的帮助下,张师傅终于联系到了派车的一方,经过行动员从中协调,对方终于答应让张先生过去一趟。

对方表示,他们不是不给张师傅结账,而是他们的财务出差了,其他人不知道这件事,所以才拖了这么久。

一、张师傅按约定将货安全的交到了收货方,那么,张师傅的运费该找谁要呢?

1、首先,张师傅要弄清楚虽然是从厂家装货,但是却不是厂家直接联系的他,而是厂家和运输方有业务关系,张师傅接的订单是由运输公司派遣的。

而张师傅的运费,是由厂家直接支付给派货方,他们在扣除一部分所得之后,将约定的运费,交由货车司机张师傅。

2、因为接活时双方不见面,都是通过电话联系,所以张师傅才以为是他和货主是直接交易,运费是由货主支付。

作为一个老司机,张师傅显然忽略了这一事实,如果当时他多问一句,情况可能就不会是这样了。

二、张师傅将货送到后,运输公司一直不支付运费,其行为是否违法?

1、在长途运输中,运费用一般采取先运后结的方式进行结算。对于运费结算上,双方应该在协议中注明结算方式和时间,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而张师傅正是因为忽略了这一环节,所以才造成了后续的麻烦。

2、张师傅接受了运输方的派单,就和该公司构成运输合同关系,他们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张师傅则有义务把货顺利送到目的地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造成货物的损失,那么是张师傅一方违约。

反之,张先生将货物按规定要求,安全送达并收货方签收,张师傅完成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是对方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将运费及时交付张师傅,所以他们的行为属于违约。

《民典法》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张师傅在完成运输后,长达两个月之久没有收到对方的运费,张师傅多次讨要无果。

其在讨要运费的过程中,产生的误工费,以及交通费和一些必要的费用和损失,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最终,迫于压力,对方把9000元运输费给了张师傅,张师傅表示能拿回运费就已经不错了,不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几千里送货却两个多月拿不到运费,你觉得张师傅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