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的选择

汉初的社会正处于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转型时期,在大汉建立之前,先是西周所建立的分封制,同时还有配套的礼乐制度和宗法制度,西周通过分封诸侯,共同捍卫周天子统治。

第二个就是秦始皇实行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它也确实是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据的产生。前者体现为分治的精神, 后者体现为统一的精神,分治必然带来分裂割据的局面,这也是与统一的大势所趋是相背离的,这两种思想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

在汉朝刚刚建立的时候其思想的核心任务是解决现实政治问题,以治国平天下为最终目的。当时的刘邦集团认为秦王朝灭亡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原因,秦始皇采用的中央集权郡县制使得国家的权力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

由于权力的过度集中,秦朝暴政横行,最终二世而亡。

为此汉初应该选择代表中央集权统一的郡县制还是应该选择以血缘维系的分治统治的分封制作为社会制度,成为了当时的首要问题,加之诸多的现实问题。

也就是因为如此,导致了汉初时期的政治核心问题在政治上体现出了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的这种状态。

在历史和时代的选择下,汉初必然会出现分封的形式,虽然说大一统是民心所向,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汉初所实行的郡国并行制度是对中央集权统一的一种反动。

事实证明,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皇权不断削弱诸侯的权利,郡国并行制下分治的力量逐渐减弱,最终无法和统一的力量相抗衡,那么之前所出现的郡国并行制度则是对郡县制更加完善的一种必然过渡。

在当时的情况下,综合了许多的现实因素和建议,刘邦实行了郡国并行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看来,可谓是审时度势,对后世也是一大历史贡献,分封制也并非一无是处。

在当时条件下短期内仍有其积极作用,诸多异姓王在打天下时为刘邦立下汗马功劳,在西汉刚建立之初,刚开始也是起到了拱卫汉家江山的巨大作用的。

七国之乱平息后,景帝将王国封地收归中央,由中央派官员管理。而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通过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之后,郡国并行的局面也就彻底结束了。

秦亡汉兴的历史,证明郡国并行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不可缺少的中国封建社会政体演进的过渡阶段,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结

对分封而言,早在秦朝的时候秦始皇就认为其是很不利于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尤其到了汉初,经历了春秋战国的混战和秦朝的统治,当时的分封制早就已经没有了西周的社会基础。

所以这种手段,对刘邦来讲很多情况下是被逼出来的。但作为依靠分封诸侯王起势的刘邦,却不得不以分封来拢络各方势力。

汉朝建立之初的情况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代节点,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解决问题也会以一种新的面貌出现。如果墨守成规,根本无法把现实问题处理妥当。

历史证明,刘邦在等到天下安定之后实施各个击破,他以创造“谋反”的理由几乎屠杀了韩信、黔布、彭越等等全部异姓王,说明了郡国并行制最终还是向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靠拢的,其不过只是一个缓冲过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