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狂飙》热播
剧中主角之一高启强为了挽回妻子
戏称干眼症为“绝症”的一段表演引发全民热议
小通了解到
干眼症作为常见病
部分可对症治愈
其中
新疗法环孢素被认为治疗效果更佳
且该药成功进入2021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买药看病都能享受到一定比例报销
从而减轻经济压力
那么
有关医保的这些小知识,你知道吗?
1
就医时尽量选择可以报销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器械、诊疗项目。
2
为更加方便快捷就诊、结算和购药,请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激活电子医保凭证。
3
城乡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应及时关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事宜,避免错过集中参保期导致无法享受医疗待遇,增加个人支出负担、因病返贫致贫等情况发生。
4
参保居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扣除起付线金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后的合规部分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可报销90%;在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70%。
5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保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报销18万元,大病报销不设上限。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分段累进支付,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按60%支付;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按65%支付;10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不设封顶线。
(2)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执行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倾斜支付政策。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分段累进支付,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按65%支付;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按70%支付;100000元以上部分按85%支付,不设封顶线。
(3)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不符合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后,按相关政策接受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年度限额20000元;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0%,年度限额2000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达州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救助比例为65%,年度限额200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达州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救助比例为50%,年度限额100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达州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救助比例为50%,年度限额10000元。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仍超过全市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10000元。
6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的,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定,通过认定后在定点医药机构买符合政策的“两病”药品,按90%报销,每年高血压可报200元、糖尿病可报300元,两种疾病均患有的最高支付500 元。(2023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此政策。)
7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顺序报销,如参保人员是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最高可报销2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可报销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不设上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超过4000元以上合规部分,按75%的比例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超过20万元的合规部分,按85%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单次住院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后的合规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未达到85%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未达到88%的,76周岁及以上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以报销比例补差方式享受公务员补助。
8
职工门诊共济。统账结合方式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统筹基金年度报销封顶线为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原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人员,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上述一致,统筹基金年度报销封顶线为在职职工550元,退休人员700元。)
9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如符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条件,出院时可一次性结算。如出院未能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可携带有效资料(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病人留存联原件,2.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3. 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报销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4.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向户籍地乡镇街委提出申请。
10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可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后,享受“门特”待遇。
11
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达州市外区域的,驻外地机构工作人员、借用、挂职、派出至外地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常住外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后在异地可享受达州本地就医报账相同比例,备案生效后原则上6个月不得变更、 取消。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2.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房产证、居住证、租房合同或个人承诺书),到区医保中心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2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因病情需转诊转院到市外省内(含重庆市)就医的需提供本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在就医前,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区医保中心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办理后报账比例桉达州本地标准执行。办理转诊转院到省外就医的,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报账比例均降低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达州市本地住院的基础上降低20%。
13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居住人员因外伤住院治疗,经就诊医院同意外伤调查后,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未经医院同意外伤调查,则需要患者先行全额垫付,再把加盖鲜章的住院资料(1.住院发票原件,2.出院证原件,3.费用总清单原件,4.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和患者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报至区医保中心开展外伤调查,对合规部分按程序进行报销。
14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在使用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等“双通道”药品前务必向相关医疗机构或区医保中心备案,若未备案则无法享受报账待遇。登记备案资料包括: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表》;
3.相关病史资料。
认定后即可享受就医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直接结算。
15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出院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结算,务必于次年6月30日前持有效资料(1.医院收费票据原件,2.住院费用清单原件,3.出院证原件,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5.参保人银行账号)到区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以免逾期无法报账。
就医过程中
如遇新情况、新问题
可拨打咨询电话:
0818-2145266
0818-2149082
0818-726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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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中心记者:魏芳媛 王 月
编辑:李梦思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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