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臣都被皇帝赐死了,为什么还要“谢主隆恩”?

首先要给大家纠正一个误区,“赐死”和死刑不一样,“赐死”是一种非常体面的死法。

“赐死”是不需要上刑场的,一般都是秘密地给你一杯毒酒(也可能是毒水),或者让你自裁等,给你保留最后的体面,不用在刑场上受罪。

虽然“死”这件事情无论对于哪一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但是“赐死”的人一般都是要有一定社会地位的。

平头老百姓享受不了这个“待遇”,都是被拉去刑场,“领盒饭”。

那为什么大臣都被赐死了,还愿意说“谢主隆恩”?

1.“赐死”是一种比较体面的死法,保留了大臣最后的颜面。

赐死制度,属于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时期君主对一种身份特殊(大臣、贵族、妃嫔或者亲近之人)的人所实行的刑罚。

自商代起,它便已经产生了,直到晚清时期才结束。

慈禧太后曾下令赐死的第一个敌人是她的政敌肃顺。

此人不仅是爱新觉罗家族成员,祖先济尔哈朗还曾经是八大铁帽子王之一。

肃顺本人政治才华也很高,是一个地位极高的皇族成员。

但慈禧政变成功后,这个人就和载垣、端华一起被赐死了。

PS:载垣是怡亲王,端华是郑亲王,两人都是铁帽子,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也很高。

载垣比较有骨气,自己悬梁自尽了,而端华胆子比较小,他即不敢悬梁自尽,也不愿意喝毒酒,僵持不下之后,等待汇报的侍卫实在等不及了,冲进去用桑皮纸将端华活活捂死了。

至于肃顺,此人就更惨了,因为他拒不自尽,还在去刑场的路上大骂慈禧,所以被行刑的刽子手残忍的割掉了半个舌头。

哪怕到了斩首的时候,肃顺也不愿意谢主隆恩,更不愿意下跪,刽子手用铁锤砸坏了他的膝盖,肃顺才终于倒下了。

比起古代那些五花八门的死刑(诸如凌迟、五马分尸等),“赐死”绝对算得上优待。

就拿“凌迟”来说吧,太平天国主要领袖洪秀全的儿子洪天福贵被抓住之后就是受的这个刑罚。

他受刑的时候现场极其惨烈,甚至那些被割下来的肉片都被人高价买走作了药引。

所以被“赐死”的人哪怕心里不甘心,甚至就算内心还在骂皇帝但表面上也往往会谢恩。

2.“赐死”,仅针对个人,是不会株连九族的。

如果你被“赐死”了,不仅不谢恩,反而指着皇帝的鼻子破口大骂,那么估计你的九族都很感谢能有你这个亲戚。

原本只有你一个人遭殃,经过你这一出,变成了九族和你一起“享福”。

而被“赐死”的人,都是一些大家贵族,一大家子人,谁也不希望全家人都跟着遭殃。

虽然如果你被皇帝赐死了,哪怕说一万遍“谢主隆恩”,也不能让皇帝收回成命,把拔出来的刀再放回去,但至少不会连累家人。

明成祖朱棣时期,著名的“十全家人”方孝孺因为不愿意给朱棣写登基诏书,被朱棣一怒之下诛杀了十族。

对于方孝孺来说,果然是留下了一个“坚贞不屈”的美名,但那些因为他而牵连被杀的人又何其无辜?

所以说,就算是为了家人着想,被“赐死”之后说一句“谢主隆恩”也绝对可以。

3.封建时代的社会风貌影响。

(1)“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特别是对于那些犯了死罪的人来说,被皇帝下令“赐死”,绝对属于法外开恩的行为了。

儒家学说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便一直都是我国封建时代的主流思想。

(2)“天地君亲师”一直都是儒家学者最重视的等级序列。

那些苦读圣贤书十余年的儒家学者对此自然深信不疑,所以他们对于“赐死”更不会有什么反抗之心了。

(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赐死”的人是可以保留全尸的,而且他们还不用在公共场合公开示众,保留了最后的一丝颜面。

比起砍头、腰斩甚至是凌迟来说,“赐死”绝对是他们最好的选择,特别对于那些有罪之人来说。

因为对于那些“死罪难逃”的人来说,被皇帝下诏“赐死”,大多数都是“法外开恩”,既不用住大牢、遭受酷刑,还可以留个全尸和颜面,最重要的是还可以保留家人的性命和地位。

相比之下,“谢主隆恩”是这一类人最好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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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参考:《二十四史》《史记》《三国志》《晋书》《明史》《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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