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
阳高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局党委安排部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月16日,龙泉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
2月16日下午,在阳高县龙泉镇红辣椒KTV大厅,李某文(男,37岁,阳高县狮子屯乡人)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龙泉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红辣椒KTV现场和报警人了解情况。但经民辅警初查后发现李某文是因为不想付钱而拨打110谎称被人殴打,涉嫌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当日,龙泉派出所民警将李某文传唤至县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文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龙泉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
2月17日,李某文被龙泉派出所民辅警安全送至大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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