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规划及新T1航站楼建筑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230307)
项目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1.征集条件
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拟实施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规划及新 T1航站楼建筑方案征集(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实施本次征集工作。本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征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概况近期目标年 2035年旅客吞吐量将达到 2500万人次,货物吞吐量将达到 20万吨;远期目标年 2050年旅客吞吐量将达到 4200万人次,货物吞吐量将达到 50万吨。本次征集以 2035年为设计目标年进行设计。2.2 征集范围本次征集范围为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规划及新 T1航站楼的建筑方案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 T1航站楼建筑方案,重点包括航站楼造型、布局及构型、航站楼内部工艺流程及功能分区等。(2)航站区空侧设计,包括空侧站坪、滑行道、服务车道、停机位等航空器及保障设施设备布局、构型、流线等。(3)新 T1航站楼与综合交通枢纽衔接部分的设计,应征人需要充分考虑银西高铁线路对新T1航站楼及航站区规划的影响。(4)新 T1航站楼与既有航站楼的空侧、陆侧衔接设计。(5)航站区陆侧交通设施规划,新 T1航站楼前综合交通中心、停车楼及旅客过夜用房的规划设计,新旧综合交通中心的联系(包括人流、车流),以及航站楼与工作区、商务区主要设施的交通衔接方案设计。(6)航站区陆侧景观方案设计、商务区设计。(7)建筑方案投资估算编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其注册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商务往来,该企业应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3.2申请人业绩要求
2013年 1月 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日,至少具有 1项已被采纳的单体建筑面积为 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航站楼方案设计的业绩(注:境内申请人业绩证明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建设单位委托函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境外申请人业绩证明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建设单位委托函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或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业绩证明)。(注:业绩必须为被采纳的中标/中选方案。航站楼单体建筑面积仅指航站楼主体建筑面积,不含相关配套及综合交通中心所占面积)。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须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均须满足本项第 3.1(1)款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均须满足本项第 3.1(2)款的要求。(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 4个(含 4个),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提出应征申请。(4)联合体中必须有境内企业,且牵头人必须为境内企业。(5)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第 3.2款的业绩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通过资格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 6家,则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确定 6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方案应征;若通过资格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 3家且少于等于 6家,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详细审查,且综合得分≥60分的申请人均为合格申请人,可以参加方案应征;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 3家,或综合得分≥60分的申请人数量不足 3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征集。
5.方案成果费用
征集人将购买所有满足本项目后续征集文件要求的方案成果,购买价格如下:
(1)中选方案成果转让费为 350万元人民币,包括征集阶段的方案成果转让费 200万元,以及后续按征集人要求修改完善形成的优化成果、配合机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化成果转让费 150万元。
(2)入围前三名但未中选的每个方案成果转让费均为 200万元人民币。
(3)未入围的其他有效方案成果转让费均为 100万元人民币。征集人按规定支付成果转让费用后,申请人递交的方案成果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物权等权利均视为归征集人所有,方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图纸、展板、模型、多媒体演示文件、方案汇报文件、电子版文件及相关附件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 2023年 3月 7日至 2023年 3月 17日,每日上午 9:00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包括:(1)境内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2)境外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包括境内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3)业绩证明材料:正在进行的业绩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函,业绩日期以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业主委托函签署日期为准。已完业绩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业主委托函,以及业主书面证明文件,业绩日期以业主书面证明文件中显示的最终设计成果交付日期为准。以上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航站楼建筑面积的,须附加业主证明。(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征集人留存)。若为非中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发送电子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邮件主题及资料名称应为“申请人名称(联合体需体现全部联合体成员可写简称)+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规划及新 T1航站楼建筑方案征集资格预审”。
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3月 28日 09:00分(北京时间)。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征集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