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中午,湖南吉首初二学生孙某彬在6名外班学生前呼后拥下来到本班教室,叫同学蒋华去厕所,并威胁如果敢不去出了学校也会有人收拾他,蒋华无奈之下就跟着去了一楼的厕所,临走时因害怕被打顺手拿了把折叠刀。
没想到厕所里竟然还有8个人在等着他,而且是别的班级的学生,蒋华基本都不认识。一个叫陈某林的学生二话不说直接动手勒住蒋华的脖子把他摔倒在地,瞬间其他的人也都蜂拥而上对蒋华拳打脚踢,惊慌失措的蒋华赶紧掏出折叠刀胡乱挥舞起来,混乱之中蒋华浑身伤痕累累,不过也有3名学生被蒋华的水果刀刺伤,其中2人重伤,1人轻微伤。
2019年8月7日,蒋华因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羁押。2020年1月15日,吉首市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蒋华提起公诉。
为了更好的对该案件做出理性的判断,我们先来看看事件的前因后果。
14岁的蒋华是湖南邵东的,3岁父亲病亡妈妈回了吉首娘家改嫁,蒋华由爷爷奶奶照顾。后来妈妈觉得吉首的教育条件更好一点,也方便照顾,就把该上初中的蒋华安排到了吉首第二中学,因担心孩子跟不上还特意让他降了一个年级。
由于家庭原因,蒋华的性格比较孤僻,再加上在班里是外来人,方言也不同,所以蒋华基本都是默默学习,很少跟同学和老师交流,学习成绩也很不错。
但是由于蒋华很少和同学们沟通,没有什么朋友,有一次一个同学就因为蒋华看了他一眼就动手打了他,告到老师那里,老师也只是不痛不痒地批评了那个同学几句。蒋华觉得根本不起作用,以后有事还是要靠自己解决。
围殴他的学生里有个姓吴的,就因为蒋华跟他所谓的女朋友说了几句话就记恨上了,威胁蒋华买包烟赔礼道歉,蒋华为了息事宁人,就买了包7块钱的烟,可姓吴的同学觉得烟太次没要,刚好孙某斌在厕所碰到姓吴的同学,说看蒋华不顺眼,要教训教训他,姓吴的同学一拍即合,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2020年月6日,被羁押近11个月后,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蒋华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宣判蒋华无罪。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的校园欺凌案。施暴方15人有预谋的将蒋华围到厕所进行殴打,而蒋华是孤身一人,在恐惧心理的本能之下挥舞折叠刀将施暴者刺伤,这属于是正当防卫。
没想到的是,该判决却遭到了检察院的抗诉。
检方认为蒋华并不是孤立无援,其可以向学校和家长寻求帮助,哪怕不跟去厕所也不会发生被围殴事件,蒋华既然带上了刀具去应战,就说明有故意伤人的倾向,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
抗诉期间,蒋华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因为害怕再次被抓,每天都焦躁不安,根本无法安心学习,成绩也是一落千丈,在这样的烦躁情况下,蒋华没有考上高中,不愿意再学习的蒋华在家人的劝导下上了一所技术学校。
2020年12月25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作宣判。
2021年8月9日,湘西州中院因检察院不撤回抗诉,又把案件推送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直到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才撤回了抗诉,蒋华被判无罪。事情过去了3年多,蒋华终于松了一口气,由于一审判决之前蒋华被羁押了11个多月,11月15日,蒋华家属据此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大约300多万的国家赔偿,目前赔偿有没有到位还没有官方消息。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有律师表示, 本案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预防、打击校园暴力、校园霸凌行为将产生深远意义,可以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不能以“谁死伤谁有理”的旧有观念办案,要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让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这样才能符合人民群众期望的公平正义观念。 必须从法律层面严厉惩处,才能让校园欺凌者不敢动手,最好是连想法都没有。不能让这些欺负别人的人有法不责众,谁受伤害谁有理的错误观念。
不得不说,该事件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反思和探讨。
第一,学校如何对待校园霸凌,蒋华被同学打了,学校只是批评几句对于打人者没有任何威慑作用,如此怎么能减少霸凌事件。作为一个学生在被人欺负后选择报警 报老师,虽然可以避开一时的纷争,但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后面无形的压力 恐吓 口水会随之而来,孩子的心理阴影会一辈子都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对于校园霸凌没有惩戒措施吗?如果行凶的学生被强制退学对于减少霸凌事件有没有作用,对于暴力学生必须强力处罚才能保证好学生的安全。对于霸凌学生如果有相应的校规,为什么不执行,既然学校没有按规定处罚,那么学校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教育部门对于不遵守校规的学校相关领导必须严厉处罚,最起码也要清除出去教育岗位才能让学校重视起来。
有网友表示,校内出现欺霸是很严重的事情,会逼迫一大批学生站队,导致学业荒废和后期社会污染,甚至长期循环往复;欺霸必然与社会混混联动让不乖学生无法逃避被迫害,影响深远。
第二,正当防卫的认定要以维护正义为原则,对于非正义一方要严厉,对于正义一方不能苛责,甚至要放宽尺度,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不法行为的实施者产生震慑作用,让那些正当防卫的受害人没有后顾之忧敢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让民众明白和相信,法律的意义是制裁非法、鼓励正义,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给社会一个平安祥和的环境!
第三,家庭教育方面,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要教育孩子明白,欺辱他人要产生严重的后果,要带孩子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孩子了解相关的案例,认清楚非法行为的危害和责任,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四,法院一审宣判无罪后,检察院为什么会抗诉,是检察院基于自己的职责提出的,还是有施暴方的势力在起作用,作为普通人笔者不能理解这样的行为,如果有其他势力干扰造成的,是不是应该深查深挖,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此也能净化司法队伍,杜绝因徇私枉法造成冤假错案,减少国家赔偿。
校园霸凌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还孩子一个清朗纯净的学习空间。正当防卫也要遵循不退让原则,必须弘扬正气,严厉打击不法行为,让我们的人民能放心大胆的惩恶扬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最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就是针对此类问题积极回应了群众的关切,这应该说是司法政策和群众意见上的一次良性互动,很大的进步,弘扬正气!支持点赞??!这起案件判罚正当防卫是个转折点,很有意义,完全支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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